湛江市公安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湛江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9号。
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违法犯罪案件;
二、负责治安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出租屋、特种行业等工作;
三、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湛江内居留、放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保安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
六、负责本市公安机关对外的警务联络、交往和协作;
七、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督察工作;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湛江市公安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湛江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各县(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现任领导
国涛: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梁建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骆宏昭: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佳寿:局党委委员;
江浩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易建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浩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振峰: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谢 清:局党委委员,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政治处:负责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党团、文化、纪律、作风建设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
指挥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机构有效运作;协调、指挥处置紧急事务和突发案(事)件;规划、管理110报警系统建设;承办全市公安和本局重要会议的会务、材料工作;承办局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群众涉警来信来访工作。
监管支队:主管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限制人身自由场所工作的职能部门。
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各种出入境证件,对境外人员实施管理,打击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等,其中受理、签发证件种类主要有: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台湾居民往来大陆证件;外国人签证。具体证件种类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2、《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个人游、双程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3、《前往港澳通行证》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5、《台湾居民往来大陆地区通行证》;6、《外国人签证》;7、《外国人出入境证》;8、《外国人居留许可》;9、《外国人永久居留证》;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11、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
督察支队: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三、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治安巡警支队:一、负责全市娱乐、洗浴、按摩等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二、指导协调全市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全市危险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管理;依法查处涉危、涉爆、同位素行政案件;四、审批鉴定送检涉黄音像、出版物,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五、负责旅馆业、印章刻制业、废旧金属物品收购业、印刷业、典当业、开锁业、二手手机(机动车)等旧货业、报废汽车回收业、机动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六、负责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广播电视、电信等设施工作;七、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业务、全市治安重点单位安全保卫、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旅游业、寄递物流业、散装汽油销售的安全监管;八、指导公安派出所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和查处保安案件;指导县级公安机关综合监督管理群防群治组织及其活动;九、负责指导和办理全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事案件,查处黄赌等行政案件;负责上级机关督办案件的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审查起诉移送工作;十、负责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农村治安动态的掌握;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治安信访案件的核查工作;十一、参与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网警支队:组织开展本地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信息安全。
刑警支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和参与侦办全市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并对下辖五县(市)五区的刑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本市的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贯彻执行刑事侦查工作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和计划,指导、督促、协调和服务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开展。二、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刑事犯罪对策并组织实施。三、指导、协调全市118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参与部分严重暴力犯罪、特大案件和影响极坏、多发性、系列性、团伙性以及跨区域案件的侦破。四、指导全市反黑社会组织工作、参与反国际恐怖组织活动的工作。五、指导全市刑侦缉毒工作。六、组织、指导全市追逃工作。七、协助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办案工作。八、管理、指导全市刑事技术工作。九、管理、指导全市刑事犯罪信息工作。十、指导全市刑侦民警的业务培训。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工作的法律、法规,掌握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动态,研究、指定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活动的对策、方案;二、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活动的侦查工作;三、负责本市重大、特大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四、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打击环境犯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合作机制,并对发现的涉嫌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线索进行查处。
经侦支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直接或参与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侦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经侦工作规定、制度;三、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经侦执法工作,开展对本市经济犯罪情况、动态的调研工作,制定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四、组织、指导全市经侦基础业务建设工作;五、指导全市经侦部门做好队伍建设、警务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六、承办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禁毒支队: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二、组织、指导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活动的侦查工作;三、研究分析毒品犯罪信息动态;四、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全市禁吸、禁种毒品工作。
特警支队:一、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二、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三、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四、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五、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六、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重要警卫任务;七、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八、可以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其他任务。
特卫支队:负责指导市委、市政府等党政领导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等社会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开展安保工作,及对影响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市政协正常办公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案(事)件进行防范处置。
科技信息化支队:一、制订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公安科技管理工作;三、依法承担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四、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重点项目的建设与应用;五、负责全市公安有线通信网、无线通信网、计算机网、无线电专用频率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及其安全体系、信息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推广应用、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数据资源采集、治理、组织、服务及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七、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八、负责全市重大警务活动的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法制支队:法制支队是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推动,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刑事、行政执法工作,统一与同级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接刑事诉讼工作,承办本局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等其它案件。
户政科:一、贯彻执行户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规定。二、研究拟定本市户政管理工作指引和工作规范,报地方政府或市公安局审定下发执行。三、指导、检查、实施本市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门(楼)牌号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落实本市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四、负责本市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居住证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五、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开展重点人员的日常排查管控工作。六、办理上级批转及本单位受理的涉户政类信访函件和群众投诉、举报,监督。七、配合纪委监察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查处户政服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八、负责组织本市户政民警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九、负责本市的户籍人口统计工作。
行政审批科: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等工作;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备案和公共服务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四、负责有关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传递、审批和全市公安窗口监督管理等工作;五、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六、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及承接市政府“放管服”政府服务改革工作;七、负责“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项目建设;八、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九、承办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警务保障中心:一、 负责机关装备的计划、调拨、保管和发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装备管理工作;二、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三、负责管理、统筹局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的各项经费,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财务工作。四、负责管理市公安局机关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五、负责公安警用车辆调拨和市局机关车辆使用、保养、维修;六、负责市局物业管理工作;七、管理市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举办慰问活动,以及善后事宜等; 二、认真抓好老干部时事政治和形势政策学习教育,切实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大的政治定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继续增添正能量;三、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向上的文艺、文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警察公共关系科:1.紧紧围绕局党委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各地各警种宣传部门开展各项宣传工作;2.牵头组织市局舆情工作专班联合各地各警种联动开展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3.管理和运维湛江市公安局官方新媒体,监督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新媒体建设和运维;4.组织完成全局性宣传片、汇报片、短视频,及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的视频等新媒体作品制作;5.牵头组织开展全局性重大活动、突出打击战果、暖心为民举措及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等对外宣传报道;6.沟通协调和对接联系央、省、市等各级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及自媒体运营单位,开展正面宣传报道;7.牵头组织或协助相关警种完成以湛江市公安局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会;8.组织开展《湛江公安》《湛江警讯》栏目制作,配合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警讯节目的拍摄;9.完成上级机关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审计科;一、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二、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三、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采购项目进行审计;四、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五、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六、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分局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七、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八、对本单位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湛江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场所。主要任务是:(一)进行脱毒治疗和心理治疗;(二)进行法制和道德教育;(三)进行禁毒宣传和减少毒品危害教育;(四)进行生活卫生管理;(五)进行跟踪帮教;(六)开展深挖犯罪。
湛江市看守所:一、依据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三、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四、保障侦查、起诉和审批的顺利进行。
特殊监所:主要收押看守所依法拒收且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患有艾滋病、肺结核等严重传染病和其它重病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
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一、承担全市公安系统公安民警岗位培训、知识更新、警衔晋升和在职继续教育的工作;二、负责公安科目科研工作;三、负责警务实战技能训练工作;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打私支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非涉税走私案件,直接或参与侦办重、特大非涉税走私案件;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相关规定、制度和工作规划;三、指导、检查、监督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打击走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走私形势,制定防范和打击走私对策;四、组织、指导全市打击走私基础业务建设工作;五、指导全市公安打私部门做好队伍建设、警务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六、承办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警察协会:一、公安理论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二、依法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三、同有关单位、团体交流与合作。四、指导和协调各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的工作。五、开展与本协会有关的活动。
下属单位
赤坎分局、霞山分局、坡头分局、麻章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吴川市公安局、遂溪县公安局、廉江市公安局、雷州市公安局、徐闻县公安局、海东分局、奋勇经济区分局、森林分局、港航分局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湛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五大队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0月,获得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5月,湛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