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外经贸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湛江市外经贸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工作职责
(一)
(二)研究、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本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除粮食、棉花外)计划,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指导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外贸流通秩序。
(三)依法监督技术引进、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协调管理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引进技术出口工作。
(四)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本市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五)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六)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市管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对外援助业务,监督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
(八)依法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依法核准(或审核上报)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牵头制定赴境外举办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境内外举办的上述活动。
(九)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市内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十)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经济开发区(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下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区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口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机电产品进出口科、外贸发展管理科、外商投资促进科、加工贸易科、外资管理科、口岸管理科、人事科
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7号
成员信息
王小穗 局长、 李洪潮 办公室主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30 13:08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