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港口章程及有关港口管理、水路运输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二)按照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订及修改全市
港口总体规划和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和水运实施行政管理。
(三)负责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 (指公用的进出港航道、防波堤、锚地等)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市港区及规划港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全市港口水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对港口水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五)负责对全市港航经营秩序、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和管理,维护港口、水路运输生产经营秩序;负责全市港口经营的审批许可。
(六)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航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负责全市港航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港区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区域范围的划定,并实施监督。
(八)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等物资的港口运输管理。
(九)负责全市港口信息及水运信息的汇总、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港口从业人员技术、业务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
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对《港口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及对外事务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党务、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青妇、保密、
信访、档案综合管理、安全保卫、综治维稳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本站固定资产管理。
引航科
负责组织引航员执行日常引航任务;组织研究和制定重点船舶的引航方案;按时、安全、优质、文明地实施引航任务,配合港口生产;负责引航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引航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引航工作的管理规定、劳动纪律和登轮纪律;配合做好引航收费工作。
引航调度室
负责承接引航任务申请;制订引航调度计划,按规定及时指派引航员;负责协调引航站与各港航单位的业务关系。
安全技术科
负责组织制定本站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码头、泊位等项目中涉及引航安全技术方面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本站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组织引航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财务科
负责组织制定本站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编制本站财务收支预算并监督实施;定期分析财务收支各项指标计划完成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站各项财务信息的整理、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