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土壤(wetland soil)在广义上可定义为在湿地范围内的具有一定土壤化育程度的颗粒介质。此区域的土壤中,地下水层经常可达到或接近地表,并且水分处于饱和或经常饱和,其水生或喜水植被常可形成特别的生态相。
根据1971年在伊朗拉姆萨所共同决议通过的“国际重要水鸟栖地保育公约”(Convention on Wetland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简称“
湿地公约”(Wetland Convention)或“拉姆萨公约”(Ramsar Convention)定义“湿地”为:“无论天然或人为、永久或暂时、静止或流水、淡水或咸水、或二者混合者,由沼泽、泥沼、泥煤地或水域所构成的区域,包括水深在低潮时不超过六公尺之沿海区域。”因此,在广义上可将湿地土壤定义为,在上述定义湿地范围内的,具有一定土壤化育程度的颗粒介质。在这个区域的土壤中,地下水层经常可以达到或接近地表,并且水分处于饱和或经常饱和的状态,它的水生或喜水植被常常可以形成特别的生态相。
湿地土壤是
湿地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湿地获取化学物质的最初场所及
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的中介。湿地土壤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分配和调节地表水分、分解固定和降解污染物、保存历史文化遗迹等功能。结合湿地土壤的生态功能、物质“源汇”功能、“养分库”功能、“净化器”功能以及“记忆”功能,利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湿地土壤环境功能
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构建了湿地土壤环境功能评价的概念模型。通过对湿地土壤及其环境功能评价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湿地土壤定义及湿地土壤在湿地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丰富完善了湿地科学的理论体系。
土壤动物是湿地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关键环节,也是湿地生态系统演化的重要驱动因子,湿地土壤动物的动态变化可以作为湿地退化和恢复响应的重要生态指标。近年来基于湿地土壤动物
群落生态学的单一研究颇多,对湿地土壤动物及其与环境因子关系的研究亦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关于湿地土壤动物和湿地退化与恢复的研究鲜有报道。所以有关学者论述了湿地土壤动物在湿地恢复过程的机制和优势,阐述了湿地土壤动物研究现状与进展,表明湿地土壤动物是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湿地恢复的重要指标。
通过分析湿地土壤动物及其与湿地恢复的关系,认为湿地土壤动物的动态变化可以较好地反映退化和恢复过程中生态功能的变化,建议深入探索土壤动物对湿地退化和恢复的响应机制。关于土壤动物对湿地生态指示功能的研究,是恢复生态学和湿地重建领域未来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研究人为干扰过程以及湿地恢复过程中土壤动物变化规律的关键。今后要进一步融合土壤动物和整个
湿地生态系统的研究为一体,把不同强度干扰下湿地土壤动物生态学及其与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质量及湿地植被结合起来,从土壤动物群落特征变化角度阐明湿地生态系统对不同强度干扰的响应机制,为深入探索不同强度干扰下湿地生态系统的退化过程和机制,从而为退化湿地恢复与部分重建的生物学与生态学基础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