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
滁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滁州市民政局是滁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民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和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要和跨市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机关党委
养老服务科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科
儿童福利科
社会事务科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社会救助科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科(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划地名科(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
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市救助管理站
市火化殡仪馆
市公墓管理处
市养老服务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现任领导
滁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文明
滁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长:廖曙光
滁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訾雪梅
滁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伟
滁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徐善初
滁州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王中前
滁州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宋国宏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评为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滁州民政.滁州市民政局.
内设机构.滁州市民政局网.
现任领导.滁州市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02 21:54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