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卫生局
滕州市的政府部门
滕州市卫生局是滕州市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枣庄市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我市卫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发布卫生统计与卫生服务信息。
(三)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办法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疾病的暴发流行和控制疫情的蔓延。
(五)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行医疗卫生从业许可、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准入制度,监督实施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规划卫生技术市场,确保医疗技术服务质量。
(六)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督导重大医疗卫生科研协作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
(七)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质量管理规范。
(八)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九)贯彻实施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全市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十)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征兵及大中专招生体检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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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