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宫内府
1934年3月1日伪满洲国设立的事务机关
1934年3月1日伪满洲国转行帝制后设立满洲国宫内府,于执政时代称之为执政府(长官为府中令)。宫内府直辖于满洲国皇帝(日本语:まんしゅうこくこうてい),负责掌管宫内事务。宫内府大臣相对于皇帝有宫内事务的辅佐之责,首任宫内府大臣为沈瑞麟
简介
满洲国宫内府(日本语:まんしゅうこくくないふ)为伪满洲国处理皇室(爱新觉罗溥仪一家)事务的机关。
主要内容
宫内府大臣相对于皇帝有宫内事务的辅佐之责,首任宫内府大臣为沈瑞麟。设有“次长”一人,由日本人担任(执政府时代没有次长)。另设七个“处”。一是“总务处”,处长许宝衡,后换为日本人小原二三夫,处里面分设综理科(人事部门)、文书科(文件、公事、打字等)。二是“内务处”,处长刘杰三,内设需用科(购买物品等)、会计科(金钱出入)、营缮科(修缮、建筑工程、电话等)。三为“近侍处”,处长佟济煦。内分典守科等等,专管内廷的事务。四为“皇宫近卫处”(警卫宫内府事务),内设总务科、警卫科、保安科等。五为“侍卫处”,设有侍卫官十余人,以备皇帝的差遣,出入内外办事。六为“侍从武官处”,有武官长一人(张海鹏),下有武官数人(这是由军政部派遣到“宫内府”服务的。以备皇帝的派遣,外出到军队办事,平常在正式觐见时,由武官长率领陪侍)。七为“掌礼处”,处长罗振保,内设有典礼科等掌管典礼事项,如有大典和正式觐见等一切礼仪均由此处掌管。 另设有“会计审查局”。有局长一人,审查官数人,掌管府中金钱开支的审查事项。
“宫内府”全年经费定为八十万元(伪满币),为一般职员工薪及一切开支之用。如有特别需用,可由国务院支出“特别会计”部的经费。另外有八十万元的“帝室经费”,这是供给皇帝个人的用途,“内廷”及溥仪个人所用的一切费用均由此项支出。溥仪个人用款平均每月约六万六千多元。
宫内府虽然独立于国务院,但国政相关事务仍须经由国务总理大臣(日本语:こくむそうりだいじん)上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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