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科学城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载体
合肥滨湖科学城包括肥东、肥西2个县和包河、蜀山、庐阳3个区的部分区域,覆盖4个国家级开发区(合肥高新区、合肥经开区、合肥出口加工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3个省级开发区(肥东经开区、肥西经开区、包河经开区)。
正式成立
2018年10月,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成立暨安徽省大院大所合作科技成果对接会在合肥开幕。届时,备受关注的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将正式揭牌。
基本概况
2017年正式发布的《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提到,合肥将建设滨湖科学城,其中包括国家实验室核心区、大科学装置集中区、教育科研区和成果转化区,从而打造国家实验室和科学中心的重要载体和集中展示窗口。
据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多数都有重要载体,例如日本筑波科学城、北京怀柔科学城、上海张江科学城等。因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将规划建设滨湖科学城。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成立,正是安徽省打造“四个一”创新主平台的关键之举,将促进合肥乃至安徽省创新驱动发展。
2018年6 月,《合肥滨湖科学城( 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 总体规划(2018-2035年)》正式启动招标,合肥滨湖科学城“轮廓”初现。
该规划基准年为2018 年,远期至2035 年,远景展望至2050 年,分为滨湖科学城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个层次来实施。其中滨湖科学城范围包括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和肥东县、肥西县等部分区域,覆盖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出口加工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4 个国家级开发区和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包河经济开发区、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3个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491平方公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用地102平方公里,范围包括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部分区域,分为国家实验室区、大科学装置集中区、教育科研区、规划发展区。本次重点规划范围为国家实验室区、规划发展区及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用地面积约90平方公里。
在这一规划中,将提出滨湖科学城开发模式和分期实施建议,提出滨湖科学城开发建设的时序,明确近期建设的范围与重点,制定近期行动计划以及相关规划保障措施。在空间格局上,滨湖科学城将注重与周边地区衔接,尤其是重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布局等。未来,滨湖科学城有望探索建立行政区与功能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重大突破。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部)
1、负责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2、负责统筹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3、负责调度落实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以下简称科学城(新区)】临时党委、管委会各项部署要求;
4、负责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事项;
5、负责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人民网、中安在线交办事项受理、交办;
6、负责对外联络、涉外事务处理;
7、负责机要文秘、档案管理、督查督办、综合保障和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
8、负责议案和提案的处理等工作;
9、负责财务预算编制和预决算执行分析和资金调度工作;
10、负责管委会财务工作;
11、负责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2、负责管委会审计工作;
13、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1、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统战等工作;
4、负责政府目标考核、管委会内部考核及其他考核工作;
5、负责意识形态、舆情信息、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及内部网站建设运营工作;
7、负责指导所属机构的党建工作;
8、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相关人员使用办法及薪酬机制等;
9、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战略部(行政审批部)
1、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重要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市政设施、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和报批工作;
2、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规划布局,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3、组织开展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审查、监督管理;
4、组织直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年度土地征收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负责土地征收、报批、收储、供应等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房地产开发和租赁住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科技水平;
6、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四、科技创新部
1、负责构建创新发展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发布“滨湖创新指数”;
2、协调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工作,研究推动从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到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创新链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负责研究并组织实施优势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科技计划;
3、负责研究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员奖励等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负责军民融合、产学研合作工作;负责指导安徽创新馆成果转化工作;
4、负责推动科技咨询、研发设计、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设滨湖科学城创新服务体系;
5、负责组织开展与长三角、津京冀、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创新合作和滨湖科学城各类科技文化活动;
6、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五、产业促进部
1、统筹制定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和路线图;
2、研究提出支持重大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支持政策;
3、协调推进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4、研究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体制机制;
5、统筹规划区内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数据统计分析;
6、组织开展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招商引智;
7、负责对外产业合作交流;
8、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建设部
1、组织编制项目年度及三年滚动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
2、组织项目立项及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并协调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前期工作;
3、组织并协调办理规划、建设、环评、消防、人防、卫生等行政审批手续;
4、组织并协调办理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供热等相关配套手续;
5、组织进行项目的各项招投标工作;
6、组织并调度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文明等施工管理工作;
7、组织并协调推进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8、组织管理合同签订、工程变更及决算工作;
9、组织并协调推进工程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移交工作;
10、配合办公室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
1、负责建立健全科学城全区生态环境制度,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章和实施细则;
2、拟订区域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3、负责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员,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4、负责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督促区域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
5、负责推进区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产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科技发展;
6、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事务部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事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协调属地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及应急、维稳、信访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科学城社会事务,积极探索中央公园新型基层社会治理;
4、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5、负责临时党委、管委会分配的其他工作。
九、纪工委(监工委)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在滨湖科学城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协助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纠正不正之风;
3、负责查处临时党委管理的党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作出处理;
4、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和落实党风党纪教育计划,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
5、承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临时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吴爱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张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黄克忠: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陈林: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8 15:58
目录
概述
正式成立
基本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