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
独奏、
伴奏、
重奏、
合奏、齐奏和领奏。狭义的音乐会是以音乐为主呈现的舞台表演会,一般与带故事情节的剧目表演相对。音乐会的形式包括交响/管弦乐、各种乐器独奏,各种乐器重奏室内乐,各种独唱、重唱与合唱,音乐会可以涉及各种风格。此外,现在还有多媒体新视听音乐会,增加感官享受,但是主体还是
音乐会。广义的音乐会可以是
歌剧、舞剧、
音乐剧。
独奏:即由某一件乐器单独演奏(如二胡、笛子、琵琶、小提琴、单簧管、小号、钢琴的独奏)。独奏者往往要有较高的演奏技巧和一定的音乐修养,独奏用的乐曲不仅要有完整的音乐形象和细致感情表达,还应当充分发挥乐器的性能。
齐奏:即用二件或二件以上的乐器同时演奏同一个旋律。齐奏虽然不能象独奏那样充分发挥乐器的性能,但如果采用不同种类乐器进行适当的组合,也具有一定特色,如很多地方戏曲的伴奏,常采用齐奏的形式。
合奏:即使用多种乐器进行多声部乐曲的演奏。各声部一般要有两件以上的同种乐器。合奏中由于各种乐器有着不同的音域、音色和音量,因此综合起来演奏,有着多种色彩的变异,音响效果丰富多彩而富有表现力。
常见的民乐合奏有丝竹合奏如《中花六板》、《欢乐歌》等,弹拨乐合奏,如《三六》,吹打乐合奏,如《大得胜》、《将军令》,以及民族管弦乐队合奏,如《金蛇狂舞》(聂耳编曲)、《喜洋洋》(刘明源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