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漯河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发展历史
2018年12月21日,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再保留,其职责划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依据
2018年12月21日,中国共产党漯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漯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漯河市机构改革方案》,审议了《漯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主要职责
漯河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组织监管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行为。
(九)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宋耀生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人事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殿峰
分管法制科、公平交易科、商标广告科、“3.15”投诉中心、信息中心、市商标广告协会;联系经检支队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进良
分管办公室、注册登记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离退休干部工作、市局机关服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永晖
分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市消费者协会、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市合同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筹备);联系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勇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调研员:张保根
副调研员:蔡耀民
副调研员:孟庆淼
副调研员:王春红
地址
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50号。
邮编:462000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4 21:04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撤销依据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