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是漯河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
单位简介
2008年,全局实现销售收入5400万元,实现利税690万元。全市完成食盐调进15790吨,占全年计划的108%;食盐销售15830吨,占全年计划的108%;完成工业盐购进6251吨,占全年计划125%;销售工业盐5936吨,占年计划的118%,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食盐专营工作在全省盐行业位于先进行列。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开拓白酒销售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盐业局被市委授予“五好基层党组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依法诚信纳税企业”、“A级纳税信用企业”、“第六届中国(漯河)
食品博览会先进对口接待单位”;被省盐务局授予“食盐专营先进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科室
办公室、财务科、运销科、生产技术科、盐政管理科、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碘盐监测中心。
直属单位
漯河市盐业销售公司(负责
源汇区、
召陵区碘盐供应)、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直属分局(与漯河市第二盐业销售公司合署,负责
郾城区碘盐供应)、漯河市沙河宾馆;
临颍县盐业管理局(
临颍县盐业公司)、
舞阳县盐业管理局(舞阳县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漯河市盐业公司经理:
张合周,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广宇,负责组织实施下达的盐业调拨、运销计划、平衡盐的供应分配,分管运销科、直属分局。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万玉文,负责工青妇、老干部工作,分管工会、盐业销售公司。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宇宏,负责盐政、依法治理、整顿规范和行风评议工作,分管盐政科。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委员、正县级调研员:
姚朝康,负责生产技术工作,分管生产技术科、碘盐监测中心。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杨红益,负责党务、人事教育、劳动工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
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强,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机关创建、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办公室、沙河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