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执行国家、省有关
无线电管理规定。
主要职责
(一)
(三)依据授权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无线电管理,并按规定收取无线电管理规费。
(四)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台(站)的建设,规划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核发电台执照。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工作,对电磁环境兼容情况进行分析,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核定的项目进行工作。
(六)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协调和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的初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协调召开市无线电管理联席办公会议。
(九)承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设5个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 承担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监督检查科。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私设电台,滥用、盗用频率,无证进口、研制、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等非法行为;贯彻依法行政原则,按规定核定征收无线电频占费;承办无线电管理工作中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承办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频率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频率、呼号的规划和指配及与周边地市无线电频率的协调工作;协同负责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地理信息系统的制作;承办市无线电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管理。
(四)台站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的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规划布局和台址建设;负责本辖区无线电台(站)的验证、管理和新建台站的验收工作;负责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地理信息系统的制作;指导无线电应急网络规划建设,及时处理无线电紧急突发事件;按照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实行无线电管制。
(五)无线电监测站。负责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开展工作;及时发现、确定干扰、非法设台、盗用频率的位置、性质等技术参数,提出处理意见并为查处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测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协助完成无线电台(站)的年审检测工作;负责新设台(站)的技术论证、电磁环境测试、台站选址和工程验收的技术工作,并提供技术报告;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依法查处非无线电发射设备对无线电业务的有害干扰;承办市无线电监测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建设,管理和维护系统的运行。
地址
漯河无线电管理局地址:漯河市淮河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