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人家延师傅教子弟,至勤至切,而立学有成者,多出于附从贫贱之家,而已之子弟不与焉。不数年间,变富贵为贫贱:有寄人门下者、有饿莩乞丐者。或仅守厥家,不失温饱,而目不识丁。或百中之一亦有发达者,其为文章,必不能沉着痛快,刻骨镂心,为世所传诵。岂非富贵足以愚人,而贫贱足以立志而浚慧乎!我虽微官,吾儿便是富贵子弟,其成其败,吾已置之不论;但得附从佳子弟有成,亦吾所大愿也。至于延师傅,待同学,不可不慎。吾儿六岁,年最小,其同学长者当称为某先生,次亦称为某兄,不得直呼其名。纸笔墨砚,吾家所有,宜不时散给诸众同学。每见贫家之子,寡妇之儿,求十数钱,买川连纸钉仿字簿,而十日不得者,当察其故而无意中与之。至阴雨不能即归,辄留饭;薄暮,以旧鞋与穿而去。彼父母之爱子,虽无佳好衣服,必制新鞋袜来上学堂,一遭泥泞,复制为难矣。夫择师为难,敬师为要。择师不得不审,既择定矣,便当尊之敬之,何得复寻其短?吾人一涉宦途,既不能自课其子弟。其所延师,不过一方之秀,未必海内名流。或暗笔其非,或明指其误,为师者既不自安,而教法不能尽心;子弟复持藐忽心而不力于学,此最是受病处。不如就师之所长,且训吾子弟不逮。如必不可从,少待来年,更请他师;而年内之礼节尊崇,必不可废。 又有五言绝句四首,小儿顺口好读,令吾儿且读且唱,月下坐门槛上,唱与二太太、两母亲、叔叔、婶娘听,便好骗果子吃也。 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耘苗日正午,汗滴禾下土;认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九九八十一,穷汉受罪毕;才得放脚眠,蚊虫猎蚤出。
富贵人家聘请老师教育孩子,最诚挚最恳切,但是学业有成的,多数从跟从学习的贫贱家庭的孩子中产生,而自己家的孩子不在其中。没过几年,由富贵变得贫贱:有寄人篱下的,有饿死的和乞讨度日的。有的仅仅守住他的家业,不失去温饱,但是目不识丁。或许一百个中也有一个发达的,他们写文章,一定不能够坚劲而流利,遒劲而酣畅,铭刻在人心灵深处,被世人所传诵。难道不是富贵足以使人愚笨,贫贱足以使人树立志向疏通智慧吗?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官,我的儿子也算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他的成败,我已放在一边不做谈论;只是能够让跟从学习的品学优秀的的孩子有所成就,也算是我最大的心愿。至于如何聘请老师,对待同学,不可不慎重。我的儿子现在六岁,在同学中年龄最小,对同学中年龄较大的当教他称某先生,稍小一点的也要称为某兄,不得直呼其名。笔墨纸砚一类文具,只要我家所有,便应不时分发给别的同学。每当看到贫寒家庭或寡妇的子弟,索要十几个钱,用来买川连纸钉做写字本,十天都没能做到的,应当仔细观察这件事的缘故并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帮助他们。如果遇到雨天不能马上回家,就挽留他们吃饭;如果已到傍晚,要把家中旧鞋拿出来让他们穿上回家。因为他们的父母疼爱孩子,虽然穿不起好衣服,但一定做了新鞋新袜让他们穿上上学,遇到雨天,道路泥泞不堪,鞋袜弄脏,再做新的就非常困难了。选择老师比较困难,而尊敬老师则更加重要。选择老师不能不审慎,一旦确定了,就应当尊敬他,怎么能再挑他的毛病呢?像我们这些人,一进官场,就不能亲自教授自己的孩子读书。为孩子聘请的老师,不过是某一地方的优秀人才,未必是国内知名人士。如果学生有的暗中书写老师的过错,有的当众指责老师所讲有错误,这样会使老师内心惶惶不安,自然不会尽心尽力地教育学生;孩子们如果再有蔑视老师的想法而不努力学习,这就是最令人头痛的事了。与其如此,不如以老师的长处,姑且来教育弥补孩子们的不足。如果是一定不能让孩子跟从学习的老师,也要稍作等待,到来年再聘请别的老师;而在老师任期之内的一切礼节待遇,一定不可随意废弃。
郑板桥五十岁时,即1742年春天,为潍县县令兼署小县朝城,始订定诗、词集。1743年,五十一岁,将《道情十首》几经修改,至是方定稿,刻者为上元司徒文膏。在此期间(1742~1745年)写下了这三封家书。(潍县寄舍弟墨第一,二,三书)
郑默(213—280) ,西晋荥阳开封人,字思元,郑袤有六子,郑默为长子。历任魏秘书郎、尚书考功郎、司徒左长史,晋中庶子、东郡太守、散骑常侍、廷尉、太常、大鸿胪、大司农、光禄勋。太康元年卒,时年六十八,谥曰成。
三国魏目录学家。字思元,一作思玄。河南开封人。仕魏时为秘书郎,专典伐蜀之事,封关内侯,迁司徒左长史。任秘书郎时,在崇文馆主管魏国三阁图书秘籍,他“考核旧文,删省浮秽”,于青龙三年(235),撰成国家藏书目录《魏中经簿》14卷,又称《中经簿》,记载了魏国藏书情况。该目一变汉刘向、刘歆《七略》的六分法体系,分群书为甲、乙、丙、丁四类。中书令虞松见而叹道:“而今而后,朱紫别矣”,该目对后世影响甚大。晋初,秘书监荀勖与中书令张华整理书籍,乃以《中经》更著《中经新薄》,总括群书,分为四部,取《中经》之分类之法。中国图书的分类,以四部为法,起源于《中经》,发展于西晋荀勖,确定于东晋李充。后人称《中经簿》的四部分类有荜路蓝缕之功。该目早佚。
郑燮,又名郑板桥(1693-1765),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
江苏兴化人,祖籍
苏州。应科举为
康熙秀才,
雍正十年举人,
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
做官前后,均居
扬州,以书画营生。工诗、词,善书、画。诗词不屑作熟语。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着。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著有《板桥全集》,手书刻之。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为“
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擅画兰竹。一生画竹最多,次则兰、石,但也画松画菊,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