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恂(1719―1770),字兰谷,号莪溪,安徽
桐城人,清乾隆七年(1742)进士。历任江苏震泽、江阴、上海、阳湖知县。在震泽,戊辰岁饥,冒禁开仓。在阳湖承办“海票案”,仅惩办首恶,受株连数百人皆释放。升常州知府,疏浚孟渎、德胜二河,建造河闸,使数万亩农田旱涝有备。升浙江宁绍台道,调任
杭嘉湖道。年五十二卒。修《武进县志》15卷。
潘恂,乾隆六年辛酉科举人,七年(1742)壬戌科金牲榜三甲15名进士。乾隆十二年(1747)九月二十一日署震泽县令。十三年,震泽县内闹饥荒,他冒着被查办的危险开仓赈济。同年调任江阴知县,十四年署江阴海防同知,十五年四月调任上海知县。十六年九月任扬州清军捕盗贴堂同知。二十年十一月任阳湖知县,在审理江阴徐晋臣伪造“海票”一案中,坚持惩办首恶,使受到株连的数百人得到释放。二十四年,改建总司徒祠为阳湖县城隍庙。二十七年七月初二日任苏州府管粮同知,任期至二十九年。二十八年正月初九日署长洲,四月卸任,十一月初二日署吴县知县。
乾隆二十九年(1764)四月,任常州知府,疏浚孟渎、德胜两条河道,建造河闸,使数万亩农田旱涝有备。主持纂修《武进县志》。常熟支氏定亲金匮文学朱灿,24岁时夫亡,奔丧,赡养婆婆,立同祖兄文耀子应竣为嗣。4年后婆婆去世,又3年应竣夭,同宗为她另立嗣子。文耀怕失去到手的家财,与叔祖材任合伙凌辱,逼她改嫁。支氏扶夫柩痛哭,材任又污与家仆黄催有染,将她抢嫁,被邻人救下。族中孝廉汝霖将支氏的情况告之学使,学使题“贞心劲骨”。弟弟支锡昌陪支氏诉至金匮县衙,将参与污辱的人一并逮捕。最终潘恂判朱材任“污人名节”、文耀“逼孀”,各受杖责,并为女另定嗣子。
升浙江宁(波)绍(兴)台(州)道,调任杭(州)嘉(兴)湖(州)道。其间,他平反诸多重狱,卒于官,年52岁。道光《桐城重修县志》卷7、13,同治《苏州府志》卷55、56、58、128,光绪《江阴县志》卷12,民国《吴县志》卷3,《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5、16,李超琼《重建阳邑庙记·阳湖县增修城隍庙工记》,新编《桐城县志》。
他很注重培养人才,在常时,聘请名儒到
龙城书院掌教,培养出许多人才。后来的著名诗人
黄仲则也是由潘恂慧眼识伯乐选拔出来的。黄仲则自己说:“甲申岁,知府潘莪溪试童子,拔予第一。”
洪亮吉则说:“吾乡应童子试者三千人,君(指黄仲则)出即冠其军,前常州知府潘君恂、王君祖肃(当时的武进知县)尤奇赏识之。”(见《桐城人物(大全)录》、《武进阳湖合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