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碧灵,男,土家族,湖南石门人,1964年6月出生,198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理专业,同年8月参加工作,民进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数字经济时代的资源环境管理理论与应用”基础科学中心特聘专家。
人物履历
1985.08--1998.12 历任湖南省建委国土办干部,湖南省国土局副科级、正科级干部,郴州市旅游局局长
1998.12--2000.05 湖南省郴州市政协副主席(兼)、旅游局局长
2000.05--2007.11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2007.03--2007.09挂职任国家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
2007.11--2009.08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其间:2007.10--2009.08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9.08--2017.06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2017.06--2018.10 民进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2017.09正厅长级)
2018.10--2023.01 民进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2017.09正厅长级)
2023.01--2023.02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
2023.02--2024.10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主委,湘潭大学校长
2024.10--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主委
担任职务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委,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十五届民进中央常委,第十二届湖南省政协常委,第十三届湖南省政协委员,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长江中游城市群“双一流”高校联盟副理事长。
工作分工
联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联系湘潭市政协。
职务任免
2024年10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免去潘碧灵同志的湘潭大学校长职务。
所获荣誉
对自然资源、文旅、生态环境管理和多党合作理论等有较深入研究,出版著作3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环境报》《旗帜》《中国统一战线》《中国政协》等报刊发表论文和文章100多篇。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建议和社情民意信息上百件,多篇提案和信息获中央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采纳,获评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十二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上在人民大会堂作大会口头发言,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亮相人民大会堂首场“委员通道”,《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的调查和思考》的调研报告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被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评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建言献策优秀成果”,多篇调研成果获民进中央参政议政成果一、二、三等奖。1999年被评为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评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2022年获评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和读书积极分子。
2023年,荣获全国政协颁发的“2022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
人物事件
通报批评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5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增强“四个意识”,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通报如下:
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退不力,环境风险突出。
益阳市多家涉锑企业向资江超标排放废水问题。益阳市有4家涉锑企业在环保督察中发现废水超标排放,进入资江流域。赫山区、桃江县、安化县、益阳高新区政府及环保部门在环境监管中履职不力。省环保厅作为全省饮用水源保护主管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不力,导致环境风险突出。省政府对省环保厅通报批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