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艇部队是
海军中遂行水下作战任务的
兵种。包括鱼雷潜艇部队、导弹潜艇部队和潜艇基地、勤务舰船部队、分队等。潜艇部队既可独立作战,也可与海军航空兵或水面舰艇部队协同作战。主要任务是:消灭敌方大、中型运输舰船和战斗舰艇,破坏、摧毁敌方基地、港口及其他陆上目标,进行侦察、反潜、布雷和巡逻等。
潜艇具有隐蔽性好、突击力强和续航力、自给力大等特点。主要用于消灭敌方大中型运输舰船和作战舰艇,破坏敌方海上交通线,保护己方海上交通线,破坏、摧毁敌方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标。还可遂行侦察、布雷、反潜、巡逻和运送人员物资等任务。攻击型潜艇部队是潜艇部队中防御和进攻的重要突击力量,能隐蔽、迅速地部署到一定的海域,随时遂行搜索、监视和攻击任务。战略导弹核潜艇部队具有更好的隐蔽性、机动性和较强的生存力、战斗力,可在大洋深处长期活动而无需补给。遇有情况,能在指定的海域,随时作出反应,并能给敌方陆上战略目标以有效的打击。战略导弹潜艇部队已成为一些国家战略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各国经济力量、军事战略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差异,潜艇部队的规模和编组形式不尽相同。在编组上,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按装备性能相同的潜艇编组;一种是根据任务或作战需要编组。各国潜艇部队的隶属关系不尽相同。美军的核潜艇部队隶属舰队或舰队的潜艇司令部,以中队为基本单位,由7~10艘潜艇编成;根据作战任务的需要,还将潜艇部队编入特混舰队。俄罗斯潜艇部队隶属舰队的区舰队、分舰队,或编为潜艇区舰队、分舰队,直接隶属舰队。日本海上自卫队联合舰队中编有潜艇舰队,下辖潜艇队群,队群辖2~4个潜艇队,队辖2~3艘潜艇。法国的战略核潜艇作为战略核力量之一,直接受三军参谋长指挥。
潜艇出现于17世纪,初期的潜艇称潜水船,木质结构。第一艘潜水船是荷兰C.德雷布尔于1620年设计制造的,潜水4~5米。1775年,美国D.布什内尔发明的单人木壳潜艇开始用于海战。1864年2月,美国南北战争中,南军的“亨利”号潜艇击沉北军的“豪萨托尼克”号战舰,这是潜艇击沉军舰的首次战例。19世纪80年代,以蓄电池、蒸汽机为动力的潜艇陆续出现后,编配部队的潜艇逐渐增多。20世纪初,随着柴油机_电动机双推进系统潜艇研制成功,潜艇具备了一定的实战能力,美、英、德、俄等国先后组建潜艇部队。当时,潜艇因受技术条件的限制,主要用于近岸遂行保护港口和沿岸海区安全的任务。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潜艇部队由防御作战转为进攻作战,主要用于袭击水面舰艇和运输船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海上交通运输日趋重要,敌对双方破坏和保护海上交通线的斗争日益激烈,潜艇部队广泛用于海洋交通线上巡逻和在指定海区袭击敌运输船、军舰。大战中,由潜艇击沉的运输舰船的吨位达2200余万吨,占被击沉运输舰船总吨数的69%。这一时期,潜艇部队已能在各海洋战区遂行战役任务,成为海军的重要作战兵种。战后,潜艇数量不断增多,潜艇的动力、武器装备、电子设备等发展迅速。20世纪50年代起,美、苏、英、法等国海军相继开始编配核动力潜艇,组建战略导弹潜艇部队。21世纪初,世界上拥有潜艇部队的国家已达40余个,潜艇总数达400余艘。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部队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1951年4月,海军选派人员组成潜艇学习队,到苏联太平洋舰队驻旅顺潜艇部队学习。1953年8月,成立海军潜艇学校,为潜艇部队培养技术骨干。1954年6月,组建中国历史上第一支潜艇部队――海军独立潜水艇大队,同时建立潜艇基地。翌年,独立潜水艇大队扩建为潜水艇第1支队,支队设领导指挥机关,编2个大队,编配苏式M型和C型潜艇各4艘,共690余人。60年代,开始编配国产潜艇,各舰队相继建立潜艇支队。70年代中期,组建核潜艇部队。1982年10月,潜艇首次水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成功,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部队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海军潜艇部队基本编制为支队,支队辖若干潜艇。随着新军事革命的发展和世界战略格局的变化,海洋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世界各国将更加注重潜艇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少数发达国家为保持和争夺战略优势,将完善和充实战略导弹潜艇部队,注重建立海上战略核武器系统、大型水下基地等;发展中国家则根据其海防的需要,将主要发展常规动力潜艇部队,并建立精干的导弹潜艇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