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话拼音方案(
潮州话:Diê5ziu1uê7 Pêng1im1 huang1uan3(潮州)Dio7ziu1uê7 Pêng1im1 huang1uan3(汕头);泉漳话闽南拼音:Dióziūwê Pīnyīm Hōng'àn,台罗拼音:Tiô-tsiu-uē Phing-im Hong-àn)是
广东省教育部门于1960年9月公布的广东拼音方案之一,以汕头市的
潮州话语音为基础,以
拉丁字母拼写语音,声调以上标数字显示。由于
潮州话属于
闽南语的次方言,所以拼写闽南语的
白话字也可以拼写
潮州话。方案又按潮州话读音称为Pêng'im,也就是“拼音”。
拼音采用
拉丁字母,其中 f、j、q、v、w、x、y 不用。ê 是字母 e 的变体。
声母总数为十八个。不以辅音为首的音节,称为零声母。其余声母顺序如下(方括号内为
国际音标,下同):
潮州话中没有
齿龈鼻音[n] 之韵尾(小部分地区有此韵母例外),故本方案以 n 附加于元音之后表示
鼻化韵,读音与
普通话的 an、en 等不同。注释:
“秧”韵有
音位变体[ŋ̍] 和 [ɯ̃]。原
潮州话拼音方案以 en [ɯ̃] 表示“秧”韵。如:秧 en [ɯ̃]、园 hen [hɯ̃]、夗 enh [ɯ̃ʔ];但同其他
闽南语方言一样,
潮州话中被认为是该韵的原位音的是 ng [ŋ̍]。如:秧 ng [ŋ̍]、园 hng [ŋ̊ŋ̍]、夗 ngh [ŋ̍ʔ]。后来使用该拼音方案的字典或书籍等,都以 ng [ŋ̍] 来表示该韵。[ŋ̍]、[ɯ̃] 属于同一
音位,不能区别意义。
本方案以
汕头音为依据,其他各县语音与汕头音有出入者,则根据本方案增删声韵母(及声调)。
如
潮安县(现潮州市)音有 iêng(焉)、uêng(冤)、iêg(噎)和 uêg(越)等韵母;
海丰和
陆丰音有韵母 ei,在拼注潮安、海丰和陆丰音时,可酌情增加;又如澄海县城音缺 im、am、iam 和 uam 等韵母,而
潮阳、
惠来、海丰和陆丰等县缺韵母 e(e 韵母并入 u 和 i),拼注上述各地语音时可以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