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是澄迈县政府组成部门,本文将概括其单位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2、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工资福利;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负责审批全县公务员退休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
3、负责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实
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工作,规范劳动力
市场,建立劳动市场的准入制度;负责全县劳动力流动;负责全县劳动争议冲裁工作;统一管理外来人员就业和本县劳务输出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管理和指导就业工作。
5、负责对全县企业用工进行登记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对拖
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为予以纠正,维护用工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对工人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6、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
中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审批;负责对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和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7、负责规划、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国有企
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职业介绍管理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培训和职业
教育,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
9、负责全县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县社会保障发展规
划,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0、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参与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和行政复议工作。
11、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2、负责军队专业军官安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自主择业军官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