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濮阳市盐业管理局。
自98年开始,该局连续9年被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评为食盐专营先进单位、被市盐业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1至2003年被省盐务局表彰为盐政管理先进单位,2001年被市委表彰为先进“五好”基层党组织,并连续6年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2004年被
中国盐业协会评为国家食盐批发“AA”级企业;2005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届被河南省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并于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评选为“市级文明单位”。
7、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直属单位
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