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领导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机构简介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领导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暂定编制33名,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市直管理部4个科(部、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下设6个县(区)管理部和中原油田分中心。
委员名单
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代表(8人)
高树森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金梁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子臣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市房改办主任)
焦全迎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正选 市审计局副局长
许胜利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金仲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吴殿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工会和职工代表(9人)
樊会辅 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吕 杰 中原油田工会副主席
杨祥彬 中原石油勘探局财务资产处处长
翟继功 中原大华集团行政处处长
王英豪 濮阳龙丰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武 强 市发改委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
杨振华 省地方铁路局濮阳分局财政科长
黄忠国 濮阳县房改办主任
单位代表(8人)
王培强 市人大副秘书长
陈保成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孙 栋 市纪委常委
刘乃启 中原石油勘探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李小明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郭庆香 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韩振清 市建委计财科科长
魏胜先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机构设置:
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市直管理部,濮阳县管理部,清丰县管理部,南乐县管理部,范县管理部,台前县管理部,华龙区管理部
工作成绩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大归集执法力度,优化贷款服务,加强管理监督,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2005年,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对中心各科(室)及各县(区)管理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担中心及各县(区)管理部的财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承办文秘、档案、宣传教育、人事劳资、党务、工青妇等工作。
(二)归集管理科
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程序;掌握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督促检查各业务网点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
(三)信贷管理科
承担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工作。
(四)市直管理部
承担市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市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息和核算工作。
六县(区)管理部
(一)濮阳县管理部
承担濮阳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息和核算等工作。
(二)清丰县管理部
承担清丰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息和核算等工作。
(三)南乐县管理部
承担南乐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息和核算等工作。
(四)范县管理部
承担范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息和核算等工作。
(五)台前县管理部
承担台前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息和核算等工作。
(六)华龙区管理部
承担华龙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息和核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