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办公地点位于濮阳市。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五)组织管理合同工作,监督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六)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依法审查、推荐驰名商标;指导协调著名商标的认定;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协会工作。
(七)负责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八)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九)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指导直属单位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车书宽
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机关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所安
分管注册登记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风显
分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商标协会、广告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社安
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公平交易科、3·15投诉中心、经济检查支队、消费者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冰
分管办公室、法制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信息中心、协助分管人事科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接待、系统统计、机关财务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承办综合性会议。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全市工商系统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管理本系统基层党的组织和党员工作。
财务科:
编制全市工商系统财务收支计划及年度预、决算,负责系统经费管理;制订系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负责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报、管理和票据管理;监督管理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系统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
宣传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培训、外事管理和评先表彰工作。
法制科:
研究拟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规划和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工商系统的普法工作。
注册登记科:
研究拟定全市企业注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办法;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本系统的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规案制度及办法;核定冠市名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审核、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支机构)证照,对其注册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拟定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开办、交易和服务行为;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市场的专项治理;组织商品展销活动的登记工作;拟定合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市商标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负责全省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特殊标志的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审查、推荐驰名商标;指导协调著名商标的认定;保护注册商标,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一般商标违法案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协会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广告业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办理省属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核发广告经营证明;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及其他违法广告;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公平交易科:
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负责审批市地工商局报批的经济案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本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费者协会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对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党组、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审计科:
负责拟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参与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规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内部财务审计人员进行培训;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对各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领导委托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市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市局机关群团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拟定全市工商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下属机构
濮阳县工商局 濮阳县国庆路东段
清丰县工商局 清丰县人民路西段
南乐县工商局 南乐县仓吉路1号
范县工商局 范县新区
台前县工商局 台前县黄河路15号
油田工商分局 濮阳市人民路南段
华龙区工商局 濮阳市京开道中段
专业工商分局 濮阳市开州路南段
开发区工商分局 濮阳市黄河路西段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8:0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