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划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在坚持中央与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基础上,加大地方统筹力度。
(六)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选用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落实高等教育学科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八)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制定市属中专招生计划,落实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指导师范院校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有关学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责任目标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人事科(濮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以外的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与拟定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配合市政府职称主管部门,承办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油田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工作;拟订教育法规的落实方案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开展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学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财务科(教育审计办公室)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市属学校及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和增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局会计核算中心日常工作。
(五)发展规划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拟订普通中小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直属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和设置、撤销及更名工作;管理市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基础教育一科(濮阳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管理办公室)
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组织选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科书;指导义务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教学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工作;指导、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少先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民办义务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管理等工作。
(七)基础教育二科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选用课程教科书,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高中、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的招生及学籍管理;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共青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民办高中、幼儿、特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成人与高等教育科(濮阳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措施;负责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培养和骨干教师管理工作;负责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专业设置、招生、学籍管理、考核与评估、发放学历证书工作;指导全市国家级、省级重点和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指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指导民办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管理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九)师资培养培训科
指导全市师范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
(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贯彻实施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校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有关教材和器材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十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制订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学校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消防、防汛、交通、校舍等安全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1名、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其他事项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定,管理市油田教育中心。
(二)濮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担。
(三)濮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担。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振兴路1号濮阳市教育行政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5:30
夏季:8:00—12:00,15:00—16:00
通讯地址: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7000
领导班子
局长:杜晓玲
李殿峰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杨照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明福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宏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莉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邵中超、副调研员
刘赏林、副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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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职责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