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
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
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二)加强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协调的职责;优化配置和统筹协调全市科技资源,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加强促进和推动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的职责;加强促进产学研合作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责。
(四)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市科学和技术发展的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濮阳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制定推动全市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全市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业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十)指导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制定全市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核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三)制定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四)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查办、宣传、新闻发布及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办公自动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科技系统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濮阳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起草、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软科学研究;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核;编纂濮阳科技史志;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负责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和协调技术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和技术合同仲裁工作。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经费,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全市科技统计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机关的国有资产;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
(四)科技人才开发与成果科
拟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和奖励的政策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
(五)产学研与国际合作科
研究制定全市产学研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管理制度;了解企业、高校院所合作需求,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协调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实施并开展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活动;构建产学研合作工作网络,做好全市产学研合作的信息收集、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际合作计划及项目并组织实施;审核出国科技人员和科技团组;负责对外科技宣传等。
(六)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计划;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工业科技进步,推动全市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七)农村科技科
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的考核工作。
(九)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事业单位
濮阳市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中心
濮阳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濮阳市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濮阳市化工研究所
现任领导
雷灯照 副局长
邢晓洁 副局长
董兆宇 副局长
祝宇飞 濮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王群才 总工程师
人员编制
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科技局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所获荣誉
2020年2月,获得“ 2019年度河南省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