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木林地,是指由灌木树种构成,以培育灌木为目标的或分布在乔木生长范围以外,以及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大于或等于30%的林地。包括人工灌木林地和天然灌木林地两类。
简介
灌木林地:凡高山地区的
森林界线以上的
灌木林、高山矮林以及不易改造成乔木的其它灌木林。
静态持水能力
从森林涵养水源的角度,对黑龙江省东部山地5种
次生演替灌木林类型的土壤和枯落物的持水性能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结果表明:与当地的
阔叶红松林相比灌木林在
水源涵养方面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5种灌木林类型的枯落物最大持水量和有效持水量分别在20.90~33.48t/hm^2间和12.83~25.07t/hm^2间,其土壤的最大
持水量和有效持水量也分别为1927.12~2816.55t/hm^2间和505.09~865.15t/hm^2间。对5种次生演替灌木林地的持水能力的各项指标进行
综合比较分析,其静态
持水能力的大小依次为
胡枝子灌丛、
珍珠梅灌丛、
接骨木灌丛、榛子灌丛和绣线菊灌丛。
土壤水分动态
在陕北黄土区安塞县纸坊沟小流域,选择不同林龄的
狼牙刺地块,对其
土壤水分作了动态观测,并以
柠条地和撂荒地为对照。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①在土层足够深的地块上,天然灌木狼牙刺年
蒸散量约为590mm,单株平均耗水量约85mm。强烈耗水期是5月中旬至7月底,8月底土壤水分达到最低值,9月份以后开始恢复;②狼牙刺地土壤水分活跃层在0-2.5m之间,土壤水分的消耗强度随深度的增加而下降;③狼牙刺地干层超过10m,比同龄的柠条土壤干层(8m)深,在两个生长季中,干层没有进一步发展。
特别规定
为了确保
森林覆盖率计算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日前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的规定》(试行),对有关标准、范围、造林原则等作出了规定。
“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的具体范围
(一)年均
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以县为单位,最近连续30年平均
年降水量值小于400
毫米的单位确定为年均降水量400毫米以下的地区。年均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的具体县名单见表一。
(二)乔木分布上限。根据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所处的生物气候带和自然条件,以植被
垂直分布为主要依据,按山脉(山系)确定山地乔木分布上限海拔高度值。各省乔木分布上限见表二。
(三) 热带、
亚热带岩溶地区和干热(干旱)河谷区。其具体范围,按现地区划确定。各有关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先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区划调查方案,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按审批后的区划调查方案组织区划调查,区划调查结果经专家论证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提出审核意见,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后执行。
“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特指分布在年均
降水量400毫米以下的干旱地区,或乔木分布上限以上,或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带,专为防护用途,且覆盖度大于30%的灌木林地,及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进行经营的灌木
经济林。
上述地区在有灌溉条件、或地下水供应良好、或由于科技进步等因素而能够生长乔木的地方,应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努力发展乔木植被,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
生态效益。年均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是指以县为单位、最近连续30年平均年降水量值小于400毫米的地区;乔木分布上限是指根据各省所处的生物气候带和自然条件,以植被垂直分布为主要依据,按山脉(山系)来确定山地乔木分布上限的海拔高度值。
现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全国林地28412.59万公顷(426188.82万亩)。其中,灌木林地5862.61万公顷(87939.19万亩),占20.63%。
2024年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2023年中国自然资源公报》显示,2023年,全国共有灌木林地5835.8万公顷。
有关公告
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通常也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林权证是依法经人民政府核发,由权利人持有的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唯一的法律凭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和《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区已完成了辖区范围内全部国有荒漠林地的普查、登记。此次发证涉及辖区范围内全部国有荒漠林地240宗(林班15个,小班240个),林地总面积为74995.1公顷,以上荒漠林林地所有权、
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全部归
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所有,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对以上公告的林地权属内容提出异议(具体查询地点为克拉玛依区农林水牧局),区人民政府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公告期结束后,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对无权属争议林地进行确权,发放
林权证。林权证持证单位为克拉玛依区农林水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