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作为响应锦囊结算打出时,所有的【杀】都具有同样的效果,例如在结算【南蛮入侵】或者【决斗】时。但在使用【杀】造成伤害时,火【杀】能造成火焰伤害,火焰伤害可令装备了藤甲的目标角色伤害加1。
例如:装备【
古锭刀】的
太史慈发动【
天义】拼点赢后,对都处于连环状态且没有
手牌的A和B使用火【杀】(按行动顺序排列)。首先对A进行结算,A没有使用【闪】进行响应,太史慈在造成伤害时触发【古锭刀】,A受到2点火属性伤害重置其武将牌并触发连环,由于此【杀】当前的结算目标是A不是B,太史慈对B造成2点火属性伤害时不会触发【古锭刀】,B受到2点火属性伤害重置其武将牌。然后对B进行结算,太史慈在造成伤害时触发【古锭刀】,B受到2点火属性伤害。
例如:装备【麒麟弓】的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对
小乔和A(按行动顺序排列)使用【杀】,首先对小乔进行结算,小乔在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此伤害转移给A,由于此【杀】当前的结算目标是小乔而不是A,太史慈在造成伤害时不可以对A发动【麒麟弓】。
例如:祝融对处于连环状态的小乔使用火【杀】,小乔在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此伤害转移给处于连环状态的A,A受到火属性伤害重置其武将牌触发连环,小乔受到火属性伤害时不发动【天香】,祝融在对小乔造成伤害后不可以对其发动【烈刃】。
例如:
徐盛使用对小乔使用【杀】,小乔在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此伤害转移给另一名角色,徐盛在造成伤害后不可以对该角色发动【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