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壮族灯酒节:每年农历正月十一过“灯酒节”是生活在广西沿大明山一带、以
壮族为主的民众,延续了上千年的传统民俗。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批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上林县有六成以上的乡镇都举行“灯酒节”,以巷贤镇、白圩镇和西燕镇“灯酒节”仪式感最强,场面最热闹,文化味最浓。 “灯酒”用壮文写就是“daeng couj”,连着读就是“daengjcouj”,当地壮族民众认为,家里添男丁是家族的荣耀,“灯”与“丁”在壮语中发音相近,后将其引申为“灯”,而“酒”历来是壮乡农村节庆祭祀必不可少的东西,由此逐渐形成了当地人传统节日“灯酒节”。
节日这天,当年头胎生男孩的人家要给村社献一只羊,生女孩的户要给村社献一只
鸡,各家各户也筹集物资,共同办起这一盛事。当天,全村男女老少到社坛参拜祭祀社神,并聚集树下吃“长桌宴”或“百家溢”。有些地方人们还有“散羊头”的风俗:社主将羊头及后腿退还主家,第二天主家将
羊头祭祀祖先,并举办丰盛宴席,邀请亲朋好友蟠家共欢,尽兴而散。在村里,人们通常把灯酒节说成“吃灯酒”。老人说:“每到吃灯酒之日,必定张灯结彩,热热闹闹,每个村民都痛痛快快地闹‘灯酒’。
顾名思义,灯酒节自然与历史上“灯”、“酒”文化相关。古时候,人们认为家里添了男丁是家族里的荣耀,后将其引申为“光明”、“灯”。 在广州、香港一带,生了男孩的家庭还有高挂花灯的习俗。可见“丁”与“灯”有密切的联系。“无酒不算敬神”,“酒”便成为古时人们娱人飨神的好东西。而“社”与人们生存发展也有密切关系,其最初指掌管土地的神灵,也是主管婚姻、生育之神,后因融入更多社会属性,成为一个村落的保佑神。由此看来,灯酒节蕴涵的民族历史、经济、宗教、语言、艺术等文化信息丰富多彩,是一桩重大的
民族传统文化遗产。
壮学研究权威专家、
中央民族大学原副校长
梁庭望教授认为,灯酒节最原始的意义落实在“灯”和“酒”上,而人们的喜庆又称“节”。因为灯酒节最初是壮族的节日,而因后来民族杂居,便成为以壮族为主不同民族共同庆祝的节日,这表现在节日中“壮”民族文化的延续与更新。“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灯酒节”这个节日是一个封建迷信活动,其实并非如此,现在的“灯酒节”乙成为了兄弟团结、邻里和睦、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重要传统活动。”2009年2月5日,记者有幸走访了上林县巷贤镇苏仁村石寨庄的灯酒节,亲身感受和品味到其丰富有趣的各种民俗文化活动。
家家户户为了迎接“灯酒节”,纷纷打扫门庭,张贴对联,挂上灯笼,包粽酿酒。石寨庄的“灯酒节”不仅吸引了村外游客、青年“驴友”、媒体和民俗专家,还有外国友人。来自
美国的波比(音)是南宁一所大学的外教,在灯酒节这天,他不仅手舞足蹈“混”进舞狮子队伍中,与村民共舞,还尝了可口的“百家溢”。同时,“灯酒节”上,村里除了有舞狮、舞龙、山歌对唱晚会等传统节日喜庆文娱活动外,他们还借“灯酒”节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及组织“致富能人”传递技能等,整如他们在村公所门前贴的对联所云:“灯前高歌颂改革,酒后商议奔小康”。
祭祀仪式前,乐队和村里的歌手们在大树下表演
山歌,山歌手都是素面朝天的村妇,但在二胡的伴奏唱起韵味独特的“三五韵”和“四六联”山歌来毫不含糊,比都市里的“K歌王”唱卡拉OK还准确,她们的“舞台”周围则围满了村里的老少观众,大家不时发出阵阵喝彩声。
听完山歌,家家户户的妇女都往外挑箩筐,筐里装的都是过节的
食品,有的是水果糖果,有的是猪头扣肉,有的是粽粑米酒,有的是汤圆米糕……大家都往社坛赶;新“添丁”的家庭,把自己的“小帅哥”、“小公主”打扮一新,在众人的祝福声中抱出家门,家里的老婆婆则乐呵呵地跟在后面,沿路向众人分发糖果。大晒场面前,早早地架起了几口大锅大灶,鸡鸭鱼肉、花生蒜苗摆了一地,挑选出来的大厨整摩拳擦掌为“百家溢”做准备。每个环节虽繁复,却有条不紊,透出一股凝聚力。
在社坛前进行的“灯酒节”祭祀仪式,显得丰富隆重,程序讲究,包括“就位、鞠躬、三上香、三叩首、跪拜、敬酒、宣读祝文、献糖果、献财宝、平身复位、化财、鸣炮、礼毕退班”等礼仪。村里担任祭司的老人,还特意穿上了传统长袍。在社坛供奉完神灵,鸣放完鞭炮,全村老少都集中在村旁的空地上摆开酒席。餐桌上,如果添丁的家庭慷慨大方,就会捐上一个猪头或是一只肥羊,备下盛宴迎接全村乡亲。酒至深夜,方才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