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政府是灵台县的国家行政机关。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执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任领导
王立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江小兵: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