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一零二回:“臣今职掌司天台,但有
祸福,不可不奏:近有羣鸟数万,自南飞来,投於汉水 而死,此
不祥之兆;臣又观天象,见奎星躔於太白之分,
盛气在北,不利伐魏 ;又成都人民,皆闻柏树夜哭:有此数般灾异,丞相只宜
谨守,不可
妄动。”
《明史 卷一百八十三·列传第七十一》:又以四方所报灾异,礼部于岁终类奏,率为
具文,乃详次其月日,博引经史征应。
严复 《救亡决论》:“曩己丑、庚寅之间, 祈年殿 与 太和门 数月连毁。一所以事天,一所以临民:王者之大事也。灾异至此,可为寒心!”
这是古代社会对专制统治者的一种制约——如果天灾不断,民不聊生,那么统治者原本神圣的合法性就会因此受到质疑。同时,个人、集体和民族、国家,如果其生存环境内出现灾异,也可以认为是命运发生重大变化,是吉是凶,则要视情况而定,绝大部分灾异都表凶兆,而非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