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震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
国家及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
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机构职责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承担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对本地区的地震分析预报意见。
四、协助市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对市内外发生的破坏性地震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
五、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六、监督管理全市的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要城镇和重大工程、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七、管理执行全市以
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市级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八、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一)烟台市地震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督办、综合信息、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干部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烟台市地震局综合防御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管理全市地震烈度区划;组织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地震烈度鉴定、复核;指导和监督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大型企业等地震安全性评价。
(三)烟台市地震局法制宣教科
负责起草我市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等工作。
(四)烟台市地震局应急救援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市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负责组织震时震灾调查、评估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负责地震现场综合协调,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烟台市地震局技术保障科
维护和管理全市测震信息系统,承担国家和省地震观测台网下达的任务;负责地震现场流动台的监测工作。
(六)长岛地震台 负责长岛地区地震监测。
(七)莱阳地震台 负责莱阳地区地震监测。
机构领导
局长:门寿卫
地理位置
地址:毓磺顶西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