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院校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做好相关院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市内省属高校党建及相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做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五)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统筹规划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按照规定承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八)负责全市中等以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九)规划指导、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十)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规定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现任领导
局长:郝慎强
副局长:王诗龙、王强、杨林、宋守杰、王旋、王先统、张丽、李忠朋
教育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
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保密、保卫、督办、计划生育、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外事、会议组织及后勤服务工作。
政工科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和
劳动工资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研究编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
计财科
1.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制订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以及普通高中、
职业中专、成人中专、
职业高中的招生建议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关学校的设置、撤销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3.制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
教育经费管理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
教育经费“两个增长”执行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管理委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事业费、专项经费和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4.指导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22日,被授予“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022年2月,被拟表彰为“2021年度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地理位置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