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煤矿
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和祁连县毗邻地带的煤矿
热水煤矿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和祁连县毗邻地带,东起乌大斯沟,西至央格沟,总面积约1000km2。
简介
热水煤矿原为劳改局劳动改教地点,后来劳改人员被撤出,于20世纪70年代正式建设投产。
热水煤矿有海塔尔矿、四矿、三矿、露天矿,四个矿组成。其中四矿建成就停了,三矿和海塔尔矿都有井采和露采。
青藏铁路哈柴支线(哈尔盖东站至柴达尔站)连接矿区,热水煤矿柴达尔矿区铁路专用线由柴达尔站接轨至柴达尔下平峒工业广场。
热水煤矿距西宁约215km,距刚察县城80km,距祁连县城80km,交通便利。旧时从事煤炭生产的人,身份不一。在同官县(今铜川市)矿区,有由封建窑主控制的旧式煤窑,以土法开采,窑工多为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工奴。民国后期,由陕西省政府及陇海铁路局合办的同官煤矿中,开始出现了产业工人。陕西省一些农村中,采煤是农民的副业。一、窑工来源
炭窠(旧式煤窑)中的窑工,多数是窑主派爪牙抓来的。也有因欠了窑主的债而下井挖煤抵债的。自愿充窑工者不多。
建国前,同官陈家河炭窠窑主勾结官府,与军、警、土匪合伙,在同官、富平、蒲城交界的老虎桥、宫里桥、东梁山等地设下埋伏,强行绑架路人下井;又冒充国民党军便衣,以抓壮丁为名,抓人下井;还在庙会、戏场假设赌场,复又以“查赌”、“抓赌”为名,捕捉赌徒下井。窑主还挖空心思,派出亲信、把头,伪装成驮炭客,四处游说,骗人上钩;或打着雇麦客、叫短工的招牌,使许多人落人圈套。抓来骗来的窑工,被强行送入井下。上井后武装押解关入黑窑。黑窑一面靠崖,三面高墙,大门上锁,门口有持枪把头守卫。吃饭由伙夫从一个小窗孔递进去。窑内有大炕,没席没被褥。人挤得满满的,连腿都伸不直。“休息”几天后,又被押解下井,终身为其挖煤,工钱分文不给。
顶债或自愿充窑工者,30年代之前,工钱以馍代之。每人每班挣2~4斤蒸馍。井下工作繁重,一天干十七八小时,许多窑工挣的蒸馍还不够自己吃,吃超了就又欠下窑主的债。这些债驴打滚利息,窑工永远也还不清。还不清债就别想离开炭窠。30年代后期,开始改为工资制。开始工资很低,窑工多次罢工,迫使窑主逐步增加工资。1937年,一般工资为一斗半麦子。但窑主不断提高蒸馍价格,又在井下兜售鸦片烟。许多窑工因劳累过度,体力不支,怕挨打而借助鸦片提神。这样,一个个又落入了魔掌,只好一辈子给窑主挖煤。
窑工二、窑神崇拜
旧时,同官的炭窠普遍祭祀窑神。窑神庙里如果只有一个神,那就是太上老君,所以炭窠又称窑神为“老君爷”。要是供奉着四个窑神,该庙就叫“四圣庙”,如果是五个,则为“五圣官”。同官崖窑村炭窠旧址原有一块《重修四圣庙碑记》,刻于清朝嘉庆二十一年(1816),其中写道:“同官东郊崖窑村旧有四圣庙,创自雍正二年,村人尤以崖窑炭窠伊迩,村民衣食永远是赖,更宜崇祀……窑神以为庇。”据说窑主在选择新窑址时,先跪拜窑神,并焚烧香表。如果此时有一阵风吹来,纸灰随风飘去落在某地,窑主就认为该地即窑神指标的窑址,便在那里建煤窑。农历每月初一、十五,窑主都要设供品祭祀窑神,有些窑主还要在每年一定日子给窑神唱戏,祈求窑神保佑。
窑神对窑主的用处,除了上述那些外,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旧社会,神权是剥削阶级捆绑在劳动人民身上的四条粗大绳索之一。窑神,是窑主对窑工进行野蛮的压迫和残酷剥削的一种工具。窑主们向窑工反复宣传:“下了煤窑,就是窑神爷的人”,要求窑工无条件地服从窑神(实际是窑主自己)的统治。窑主欺骗窑工,说煤车是“窑神爷的马”。谁要是拉车不力,谁就是对窑神的不敬,就得挨皮鞭抽打。如果井下发生事故,有窑工死伤,窑主就说是该窑工得罪了窑神,是窑神对他的惩罚,与窑主无关。因此,窑主没有医治受伤窑工的责任。对死去的窑工,则认为“罪有应得”,拖出井随便一处理了事。在窑主愚弄下,许多窑工也顶礼膜拜窑神。他们乞求窑神保佑自己活着出窑,保佑自己能够逃离炭窠而与家人团聚。
三、农村煤窑
除了铜川这样的大矿区以外,本省某些农村也经营小煤窑。采煤者是农民,采煤是他们的一种副业。紫阳县一带,称煤为“石炭”,称煤窑为“炭洞子”,采煤者为“炭匠”。炭匠对开洞的日子十分注意,总是避开初一、十五这两天。开洞时要放火炮,烧纸,献猪头,叩拜山神、土地。每年腊月二十四日封洞,仪式同开洞一样。炭匠在生产期间忌讳甚多,忌说“垮”、“塌”一类的话,忌击掌,忌吹哨,忌打老鼠。炭匠在洞子里见有老鼠出来,必须赶快离开,他们认为是来报凶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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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计划关闭小煤矿864处、实际关闭1054处。攻坚战以来,累计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12155处,淘汰落后能力约3亿吨。
2008年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矿井1.5万处、3.8万矿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616处、提请关闭260处,实施行政处罚9410次、经济处罚5.6亿元。小煤矿整顿成效进一步显现,去年小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00起、540人,分别下降17%和18.6%。
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原煤产量达到27.2亿吨、同比增长7.5%、煤矿事故总量连续两年下降幅度超过20%的基础上,又实现了“三个明显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二是较大事故明显下降,三是百万吨死亡率明显下降。
目前,小煤矿数量仍占矿井总数的近80%,总体看,这些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安全保障和防灾抗灾能力低下;2008年小煤矿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35%,而事故死亡人数高达73%;小煤矿共发生26起重特大事故,占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68%。小煤矿数量多的地区百万吨死亡率仍然高达5-8人。
将继续实施解决小煤矿问题的“三步走”战略,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从减少矿井数量向提高办矿标准,从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矿井向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政策关闭、资源整合、大矿托管等多种形式转变。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还指出,力争今年再压减小煤矿1000处以上,到2010年把全国小煤矿压减控制到1万处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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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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