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
焦作市解放区审判机关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位于焦作市商业繁华区的团结西街24号,占地1.9亩。现有办公楼1994年建成使用,占地面积1.9亩,高6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该院简介
内设科室14个,
分别为政治处、办公室反贪局反渎局、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监所科、控申科、预防科、技术科、监察科、政研室、计财科。现有检察干警74人,平均年龄39岁,其中党组成员8人。干警中党员63人,占干警总数的85%;检察员46人,法警5人,共占干警总数的69%。
近年来,在解放区委和焦作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解放区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000年以来,解放区检察院连续两届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02年,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检察院”;2005年以来连续两年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称号;连续9年被解放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组织”称号;7次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 干警中有62人次立功受奖,114人次受到高检院、省、市、区等上级部门表彰,为促进辖区经济快速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充满活力的新解放做出了贡献。
机构设置
根据检察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解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共设内设科室14个,分别为:
政治处、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监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计划财物装备科。
内设部门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上级检察机关党委、人大交办事项及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机要文电和统计、档案、保密工作;组织协调检务公开工作。
(二)政治处
协同区委主管部门负责该院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以及对该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开展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及争先创优工作;负责该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励、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检察机关有关干部管理规定;负责该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三)侦查监督科
负责对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侦查机关提出的复议案件,对侦查机关的活动进行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该院自侦案件实施内部监督制约,分析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情况。
(四)公诉科
负责对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该院自侦案件实施内部监督制约,分析掌握社会治安动态情况。
(五)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犯罪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研究分析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六)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研究分析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七)监所检察科(与派出检察室一个机构二块牌子)
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监狱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对发生在监管改造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罪犯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抗诉工作;负责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的控告、申诉案件。
(八)民事行政检察科
对同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检察。
(九)控告申诉检察科(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和初查;依法查办该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承办该院的刑事赔偿事项。
(十)职务犯罪预防科
负责本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调查,研究分析本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十一)检察技术科
负责对该院自侦案件进行现场勘验、物证照摄像、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案件证据的提取、固定、审查、复核,进行法医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字检验、痕迹检验,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技术资料进行审查;管理、维护该院技术、信息设备;负责该院信息化建设;负责该院网络建设、维护工作。
(十二)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收集管理图书资料;负责该院的宣传工作。
(十三)计划财务装备科
负责该院的交通通讯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计划和管理;承担机关财务、房地产、基建、固定资产、环境、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和赃款赃物管理;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保卫、绿化、爱国卫生等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监察科
负责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办案教育和检查,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现任领导
检察长:王慧芳
该院地址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位于焦作市商业繁华区的团结西街24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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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该院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