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泰文,男,汉族,1966年5月生,河南武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华中师范学院地理系自然地理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1985.07——1988.09,
华中师范大学地理系自然地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09——1989.01,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国土处干部
1989.01——1991.01,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国土处科员
1991.01——1994.03,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国土处副主任科员
1994.03——1996.05,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国土处主任科员
1996.05——2000.05,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处主任科员
2000.05——2000.10,湖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处副处长
2000.10——2003.10,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处级专职秘书
2003.10——2005.11,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专职秘书
2005.11——2007.06,湖北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处长
2007.06——2009.09,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
2009.09——2017.04,湖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7.04——,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规划计划、乡村振兴、人事、湖泊管理、河湖长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行业监督、安全生产、机关党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利工会方面的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处、人事处、建设处、湖泊处、河湖长制工作处(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监督处、机关党委、省水利工会、省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的湖泊保护部分。 联系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人物事件
2018年3月,湖北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因湖泊围栏围网养殖和珍珠养殖取缔拆除工作滞后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焦泰文(时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