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源溥(?—1643)字涵一,陕西省
西安府三原县(今陕西省三原县)人,明朝末期政治人物。焦源溥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
历任
沙河县(治今河北省沙河县北沙河)、
浚县(治今河南省浚县)知县,考核名列第一。征召入朝,授御史。光宗病危及熹宗即位时,宫中先后发生了所谓“
红丸案”和“
移宫案”,这些案子都和
宦官有关。
刑部尚书黄克缵奏请宽宥有关
宦官,焦源溥上疏予以反驳,力主严惩当时司礼监秉笔兼掌
御药房太监崔文升等。疏上,举朝恐惧。天启二年(1622),焦源溥丁忧归里。孝满回朝,出按
真定(治今河北省正定县)诸府,例转凤阳(今安徽省
凤阳县)兵备副使。当时崔文升出镇两淮,焦源溥正好在其辖境。崔文升想起焦源溥疏中所谓“崔文升不可不磔”的话,便打算趁机予以报复。焦源溥知道崔文升必将利用职权加害自己,遂上书称病,回到了家里。崇祯二年(1629),焦源溥以原官起,分巡河东道,后因战功升任山西按察使。崇祯七年(1634),升任
右佥都御史,巡抚
大同府(治今山西省大同市)。当时边境军情紧急,粮饷短缺,又连年受灾,饥民有淘马粪为食的。焦源溥请求减免租税,增拨军饷,当局不予理睬,一年后,他自己检举自己的过失,请求辞职。于是被罢免归里。崇祯十六年(1643)冬,
李自成农民军攻占关中,三原一带为农民军所有,焦源溥与堂兄焦源清一起被李自成农民军“请”至西安,设宴招待,然后勒令其献金助饷。焦源溥不肯归顺农民军,当众瞪着眼睛大骂不止,被农民军拔去舌头,肢解而死。
焦源溥有《逆旅集》20卷传世。他因遍游江淮名胜,览观历代遗迹,触目兴怀,偶尔得句,自感昨者所遇,今已尘隔,人生宛如暂栖客舍,著述刊行亦如于客舍中偶尔题诗壁上,故其集以“逆旅”为名。内容包括五七言各体诗作及记、序、疏、传等各体杂著。后附奏议四卷,分类收入奏议文字多篇。有清刻本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