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度标准值
照明装置标准数值
照度标准值是指照明装置进行维护的时候,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这是为确保工作时视觉安全和视觉功效所需要的照度。
分级
照度标准值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 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 、5000lx 分级。lx(勒克斯)为照度单位。照度标准值分级以在主观效果上明显感觉到照度的最小变化,照度差大约为1.5倍,该分级与CIE国际发光照明委员会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分级大体一致。
照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规定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 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一般照度标准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一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降低一级。
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30 13:28
目录
概述
分级
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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