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正良,男,汉族,1965年6月生,湖南望城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学位,现任
云浮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6 华中师范学院政治系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习
1985.09-1988.06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88.06-1989.09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干部
1989.09-1993.1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科员
1993.11-1994.1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1994.11-1996.0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副主任科员
1996.09-1999.1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主任科员
1999.12-2001.1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2001.10-2002.1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
2002.10-2008.0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助理审判员
2008.07-2009.0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处长、助理审判员
2009.07-2014.1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4.12-2015.01 云浮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5.01- 云浮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云浮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补选:熊正良为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7年1月13日,云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熊正良当选为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