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燕斌,男,汉族,1968年9月生,江西丰城人,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厅长级)。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学习
1991.07--2001.09历任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92.02--1994.02下派江西省永新县挂职锻炼)
2001.09--2004.09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2004.09--2006.12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联络处处长
2006.12--2007.12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联络处处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
2007.12--2008.09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
(2006.03--2008.07
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2010.11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副主任(总经理)
2010.11--2012.02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主任(总经理)(副厅级)
2012.02--2015.07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主任(总经理)(其间:2012.04--2012.07江西省委党校第79期市厅级班学习)
2015.07--2019.12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19.03--2019.07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4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9.12--2020.01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20.01--2020.04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20.04--2021.02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21.02--2021.08山西省朔州市委书记
2021.09--2022.02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厅长级)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熊燕斌担任朔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违规占用1套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作为其私人厨房,并由某私营企业主聘请厨师提供服务;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使用某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专门会所,食用空运的食材,饮用高档酒水;2020年5月至2022年春节,多次借过节之机,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香烟、名牌服装。
2022年2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燕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2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熊燕斌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职务。
罢免代表
2022年3月11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罢免熊燕斌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终止资格
2022年3月30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熊燕斌的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熊燕斌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法双开
2022年8月3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燕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燕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将本人应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未按规定报告持有公司股份事项;纵容、默许他人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借用下属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燕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熊燕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2年8月,据最高检官微消息,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燕斌(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燕斌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