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由于不认识物质的危险特性或违反了正常生产操作,而意外地发生了突发性大量
能量的释放,这种由于人为、环境或管理上的原因而发生的和造成财产损失、物破坏或人身伤亡的事故,并伴有强烈的
冲击波、高温高压和
地震效应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可以分为物理爆炸事故、化学爆炸事故或物理化学爆炸事故。轮胎因打气过足而爆裂、锅炉因内部蒸气压力过高而爆裂、充气容器因结构缺陷或气体过量而爆裂、
钢水或
钢锭遇冷水使冷水急速
气化而产生的局部高压爆炸等属物理爆炸事故。某些敏感性爆炸物如
起爆药的意外爆炸、
火炸药的爆炸事故、
易燃气体与空气
混合物的爆炸事故、
易燃液体喷雾时的爆炸、可燃
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等属于化学爆炸事故。
燃料起火引起容器爆炸、失控化学反应引起容器爆炸等属于化学物理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