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
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定义
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引起爆炸物爆炸,主要是指引起炸弹、炸药包、手榴弹、雷管及各种易爆的固体、液体、气体物品爆炸。引起其他设备、装置爆炸,主要是指利用各种手段,导致机器、锅炉等设备或装置爆炸。爆炸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必须足以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或者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具体危险犯);但成立本罪不要求发生具体侵害结果。
责任形式
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爆炸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常见问题
本罪的认定
行为人采用爆炸方法引起火灾,因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采用爆炸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决水罪。但在爆炸引起火灾、水患的情况下,如果爆炸行为本身(即使不发生火灾、水患)也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宜认定为包括的一罪,从一重罪处罚。由于法定刑相同,只能通过考察爆炸与放火、决水各自的情节轻重确定罪名,即爆炸情节重于放火、决水情节时,应认定为爆炸罪;反之亦然。
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辨析
(一)本罪与利用爆炸手段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爆炸罪与利用爆炸手段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这三种犯罪之间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它们的区别是更为明显的:
1、侵害的法益不同:爆炸罪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危害的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益,分别是特定人的生命或健康的权利,这是三者的本质区别。
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尽相同:爆炸罪的行为方式就是实施爆炸;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方式很多,不仅可能是爆炸,还可能是刀砍、棍打或枪杀等。用爆炸手段杀人的只是其中的一个手段。
3、侵犯的客体不同:爆炸罪的客体,不仅指向人身权利,而且往往会指向公私财产;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客体,只能指向特定的人,即使在犯罪过程中损坏了财产,也并非犯罪的预定目标。因此,如果利用爆炸的手段杀伤特定的个人,而结果只是损害了特定个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没有也不可能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则应分别按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或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论处,而不构成爆炸罪;如果利用爆炸手段,其目的虽是杀伤特定的个人,但结果除将特定的个人杀伤外,而又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或者公私财产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构成了爆炸罪,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理,择一重罪论处。
(二)本罪与利用爆炸手段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两者在主观上都是故意,在客观方面有时也相同,都实施了爆炸行为;危害结果也一样,都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物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往往容易混淆。如果用爆炸手段故意毁坏某项特定的公私财物,结果并未同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重大公私财产的,就应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果不仅侵犯了某项公私财产,而且同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以爆炸罪论处,而不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
两罪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也很大:
1、客观方面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它必须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爆炸行为,不仅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而且可以发生在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场合。另外,从危害后果看,爆炸罪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必须由故意构成,后者却只能是过失犯罪。
相关词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危险物品肇事罪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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