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是
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人所收取的金钱利益。使用拥有版权、
特许权、
著作权、
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税。一般而言,为了能够取得复制或演出作品的权利,即会支付给作品发明者或创作者款项作为版税。
含义
提起版税,许多人甚至包括法学圈子里的人都认为“版税”就是一种税收。其实这是对版税含义的大大误解。版税和国家税收完全不是一码事。那么什么是版税,版税与国家税收又是什么关系。
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具体地讲,它是指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一定货币份额。从广义上说,也有人将版税视为稿酬的一种。
版税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出版版税、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等种类。其中以出版版税为主要的适用方式。出版版税的计算方法是,图书单价×图书印数或销量×版税率;戏剧、音乐、舞蹈等作品的上演版税,其计算方法是,票房总收入×版税率;录制版税的计算方法是,录制品单价×录制品发行数×版税率。版税制一般不适用于报刊发表作品的付酬方式。版税率是用于计算版税数额的百分比,其高低一般取决于作品性质、作者名望、市场需求等因素,由作者或其代理人与出版者协商确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多见于发达国家的著作权法规中,在我国没有相关规定。
计算
如果是图书,则为图书单价乘一定百分比再乘图书销售量或印刷量。这个一定的百分比称作版税率,它的大小反映版税标准的高低。
无论是在大多数国家还是在国际上,版税率均无统一标准。版税率的确定,一般要考虑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的种类、质量和印数,潜在的市场需求以及所授权利的专有程度等因素,由作者、版权所有者或其代理人与作品的使用者通过谈判达成协议。
少数国家由政府规定不同作品的不同版税率。版税率随后续印数的增加而递增。有些国家,上演音乐或戏剧作品也以版税的形式向音乐或戏剧作品的作者支付报酬。这种版税又称演出税,计算方法是单场演出的票房收入乘一定的百分比(
版税率)。
标准与支付
版税的标准和支付办法需要由作品版权的所有者与使用者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确定下来。如果是图书,在一般情况下,出版者须在作品正式出版前将版税的一部分支付给作者,这部分版税称预付版税。预付版税可在合同签订后、作品交稿后或样书印出后支付。
预付版税一般不少于预计版税总额的50%。大多数国家都对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版税收入征收所得税。中国自20世纪初建立版权制度以后也实行了版税制,但过去所说版税往往还包括为租版印书而付给原版型所有人的凭版钱(
租型费)。1960年中国停止实行版税制,代之以稿酬制。
优势
版税制是国际出版业通行的使用作品的支付方式,近年来我国也在逐渐实行。尤其是在中外合作出版方面,版税制是最主要的付酬方式。版税率一般多在6%到10%之间。
实行版税制度,使智力创作与市场相衔接,引入竞争机制,能够促进智力创作的优胜劣汰。并且,版税制计算更加科学、合理、简便,应变性强,受币值浮动影响小,还有利于版权对外贸易的发展等。
法规
从立法层面上讲,我国目前涉及版税制度最高阶位的法规是国务院部门规章,为
国家版权局所制定。主要有《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年4月15日发布);《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1993年8月1日发布),由于《
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订)已把录音法定许可的范围大大缩小,该规定的适用也受到很大限制。
版税一词是个
舶来品,是在20世纪初从英文单词royalty翻译过来的。版税叫“税”不是税,而是征税对象,人们常常将版税与税收相混淆,其实二者无论在含义上还是计算方法上都不相同。版税纳税才是一种国家税收,即版税收入纳税。在我国《个人收入所得税法》中,稿酬所得税就包括版税纳税。
为了不致引起歧义,建议在以后的立法中,废除“版税”一词的使用,而代之以“
版权使用费”,简称“版费”,其实royalty一词中就包含“版权使用费”的含义。
法言法语不应当仅仅为专业人士所知晓,也应该使普通民众易于理解,起码不能让人产生误解。
相关制度
版税制是国际出版业通行的使用作品的支付方式,近年来我国也在逐渐实行。尤其是在中外合作出版方面,版税制是最主要的付酬方式。版税率一般多在6%到10%之间。实行版税制度,使智力创作与市场相衔接,引入竞争机制,能够促进智力创作的优胜劣汰。并且,版税制计算更加科学、合理、简便,应变性强,受币值浮动影响小,还有利于版权对外贸易的发展等。
从立法层面上讲,我国目前涉及版税制度最高阶位的法规是国务院部门规章,为
国家版权局所制定。主要有《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4年9月23日发布);《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年4月5日发布,在2014年11月1日起废止);《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1993年8月1日发布),由于《
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订)已把录音法定许可的范围大大缩小,该规定的适用也受到很大限制。
我国《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中有如下规定:
第四条 版税率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原创作品:3%—10%
(二)演绎作品:1%—7%
采用版税方式支付报酬的,著作权人可以与使用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或者签订合同时由使用者向著作权人预付首次实际印数或者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
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相关介绍
欧洲近代
图书出版业的快速发展是版税制度产生的前提条件,职业作者阶层的出现以及作者版权观念的强化是版税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欧洲新式出版商为了避免损失而向作者转嫁出版风险是版税制度产生的直接原因。版税制度与我国长期实行的基本稿酬制度在计算方式、支付方式以及市场关联度等方面存在不同,版税制度更符合版权保护和利用的原则,也更能刺激畅销图书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