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是2009年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许明月。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对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和目前的运作提供了一个综合性介绍。它通过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涵盖几类宽泛类别的词条而达到这一目的。传记词条探索了全部大法官、参议院否决的被提名者、在联邦最高法院辩论过的最杰出的律师、以及其他许多在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人物的个人经历和职业生涯。 另一类的词条论述了一些对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和美国立宪主义的内涵都具有核心意义的概念,它涵盖了诸如正当法律程序、权力分立以及法律的平等保护之类难以把握的主题。这类词条给概念以定义并追踪它的历史出处和发展;探究这些概念在联邦最高法院的运行中所起的作用;讨论律师、法官和学者们与这些概念相关的现时理解,并探讨这些概念在美国历史和法文化中的一般含义。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特别重视说明大法官们在联邦最高法院日常运行中的工作方法——-过程、实践和程序。因此,制度方面的词条从历史视角涵盖了诸如首席大法官办公室,法院书记官,判决意见的陈述和撰写,以及大法官的工作任务之类的主题。此外,还有许多集中研究联邦最高法院之物质环境的文章,包括历史上供联邦最高法院使用的建筑物、现今联邦最高法院大厦的建筑风格。有关最高法院的图书馆、大法官办公室,以及为联邦最高法院增添光彩的绘画和雕塑等主题的小文章,这些小文章也十分有趣。
中文版说明第二版序言第一版序言撰稿人名录主题目录附录一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附录二 大法官的任命与连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1789-2005)总统任期内的任命大法官继任年志大法官的继任 附录三 联邦最高法院的琐事与传统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一”与琐事联邦最高法院的传统判例索引中文词条索引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度是联邦政府的一个最不易接近同时又是最易接近的部门。与行政、立法部门不同,它的成员均是任命而非选举的,而且一旦任命,只要品行良好,他们实际上是终身任职。尽管大法官们在公开的法庭上听取案件的辩论,但他们却要在秘密会议中作出判决,这种做法对外部世界封锁得十分严密,以致人们只能从大法官(通常)所保留的支离破碎的记录中了解其运作情况。大法官们在辩论和判决案件的会议上与其他大法官在一起,但保持自身的独立,即使是他们信得过的法律秘书也被排斥在外。 然而,尽管有这些保密,联邦最高法院最终却必须用书面意见对其大多数判决作出说明。约500卷本的《美国判例汇编》,即官方的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提供了过去两个世纪里从高级别法院涌出的浩繁的语句的无言证据。当然,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履行其最高职责,如同最高法院大厦主人口上方的题词所表明的那样,提供“法律下的公平司法”(I qualJusticeunderLaw)来表现自己。联邦最高法院是审理依据《宪法》或
美国法律而产生的所有案件和争议的最高裁判庭,因而它起着《宪法》杰出守护人和解释者的作用。《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的编辑们将以阐明联邦最高法院扮演这一关键角色的方式作为其主要任务。 首席大法官查尔斯·E.休斯(Chai lesEvansHughes)曾经宣称联邦最高法院“在理念上和功能上都是美国特色的”。世界上几乎没有其他哪个法院具有同样大的权力来解释它们自己国家的宪法;也没有哪个法院所做的事能与两个多世纪来联邦最高法院审理和判决的案件所达到的成就媲美。正如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de Focqueville)在《
论美国的民主》中评论的那样:“迄今为止,我不知道在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以美国那样的方式组织过司法权……也未曾有哪个国家的人民建立过比其更令人印象深刻的司法权。” 鉴于过去两个多世纪里联邦最高法院对美国人生活施加的影响,它的史话已不仅仅是一些事实和人物,也不仅仅只是大法官和判例,而是这个国家的历史本身。当托克维尔发现“几乎在美国出现的任何政治问题或迟或早都会转化为司法问题”时,经由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法律成为政治对话的一种延伸。要想了解联邦最高法院,必须同时对作为其如此之多工作来源的政治、社会或经济势力也要有所了解。 我们把联邦最高法院视为一个法律机构,当然它就是一个法律机构。不过,本书的编辑们也把它视为一个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综合机构,一个通过法律说话、但其判决能型构其作为其中一部分的社会秩序并同时又被它所型构的机构。因此,本书有意同时抓住联邦最高法院对施加给它的社会压力所作的反应和其内部为探求联邦宪法之含义而斗争的戏剧性场面。另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部压力和内部斗争是密切相关的。回顾一下首席大法官罗杰·B.托尼(RogerB.Taney)和大法官本杰明R.柯蒂斯在德雷德·斯科特案(DredScott)(1857)中关于奴隶制之宪法基础的斗争,我们会发现,他们对非洲后裔是否可以成为美国公民这一问题的法律上的分歧,实际上反映了内战前夕南北之间存在的更大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