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林业局是牡丹江市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担负着国家、省市林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以及植树造林绿化
简介
、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项工作,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全市辖6个县(市)林业局,全市地方林业系统共有国有林场42个,国有苗圃6个,贮木场6个。局直属单位22个(其中有5个国有林场、2个苗圃);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东宁鸟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小北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4处(绥芬河、三道关、火山口、牡丹峰);全市地方林业系统在职职工8600人,其中离退休2,788人。全市地方森林经营总面积76.8万公顷,有林地面积为52.5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为4029.1万立方米,年平均生产木材11万左右立方米;全市森林覆被率为62.31%。
领导构成
杜永斌 - 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
杜永斌 - 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分管防火、航站、组织部。
徐斌晓- 林业局副局长,分管木业办、经济合作办公室。
沈庆宇 - 林业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经销处、财务科。
刘亚东 - 林业局副局长,分管资源管理科、审批科、林业公安局、森调队。
刘玉盛 - 林业局工会主席,分管生产科、绿化办、种苗站、总站、病防站、各林场。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姜凤军 - 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防火办。
市绿化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柏林 - 负责造林绿化工作,分管绿化办、林业总站、中心苗圃。
市航空护林站站长宋世俊 - 负责航空护林工作,分管航空护林站。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全年重点工作目标检查、评比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事物性材料的撰写;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文秘事物等机关日常政务及资产管理、联络接待、文件档案、保密保卫等行政事物;对贯彻执行林业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全市林业史志编写工作等。
(2)计财审计科
指导监督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编制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编制全市年度林业生产计划指标;编制和上报下达全省年度林业固定资产计划;负责林业重点工程的预算、决算审查和竣工验收;完成林业系统各类统计报表、执法检查和统计年鉴的编写工作;负责编报及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按有关规定上收林业基金;负责专项资金和各项贷款的使用管理;审核林业生产、事业资金和贷款计划及会计决算;负责省、市及外资项目等专项资(基)金和局直属单位审计工作。
(3)林政科
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跨县市、跨行业的林权争议;依法对占用、征用林地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管理工作;制定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木材检查站设置规划并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各县市木材销售计划和整车(船)运输证明;负责全市林政稽查工作;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繁殖、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狩猎工作;负责全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景观为主的自然保护区的组建、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4)资源科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建立档案、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市森林的一类经理清查、二类经理清查的指导及汇总;组织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运输、销售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划定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经济林、薪炭林;负责年度造林核查、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和森林资源的统计分析及各类作业成果的审核工作;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5)科技生产科
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审核和监督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协调落实生产计划;组织森林抚育、林分改造、主伐利用、经营采伐、人工林解放等伐区作业调查设计和审批工作;组织造林更新、飞播、封山育林、速生丰产林等营林生产调查设计及其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国营林场苗圃建设;组织报批森林公园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多种经营、木材综合利用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建多种经营生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待建项目申报,争取贴息贷款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成果的初审、申报、推广应用和科技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林学会的日常工作及学术交流研究。
(6)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牡丹江市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法律规程;研究制定全市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作;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封山育林和更新造林工作;检查验收荒山、荒地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新炭林、特种用途林)、风景林的培育、管护;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7)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全市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培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和技术推广工作;对森林警察部队森林防火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扑灭森林火灾的调度指挥工作和协调扑救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8)森林公安分局
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案件查处和森林资源保卫工作;组织指导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协调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特大案件;指导全市林业派出所的林区治安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及装备建设;负责警衔的呈报工作;负责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考核、考评、奖惩、劳动工资等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和林业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林业广播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