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分配计划是指国家和主管物资分配部门对统配、部管物资按部门、地区和使用方向进行分配的计划。它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国家采用行政手段管理物资的表现形式。其基本特征是: (1) 分配主体是主管物资分配部门,在中央主要是国家计委,在地方主要是各级计委;客体是重要物资的实物数量指标,不以价值形态反映。(2) 列入计划分配的物资不是无偿拨付,而是要依据计划进行商品交换,才能改变物资的所有权。(3) 物资分配计划有明确的执行单位、物资种类、分配数量与用向,必须保证执行,因而它是具有约束力的指令性计划。(4) 按物资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计委只平衡分配由中央直接掌握的统配资源,不包括由地方 (部门) 和企业支配的资源;地方物资分配计划平衡分配地方管理物资资源。
特点介绍
物资分配计划不同于物资平衡计划,物资平衡计划主要是对来自各方面的物资资源和各种使用方向的物资需要进行平衡。而物资分配计划则是将不同使用方向的物资按照具体使用部门和地区进行分配(少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也可以单独列出分配指标),它明确规定物资分配给谁、分配什么物资和分配多少物资。因此,物资分配计划是物资平衡计划的继续和具体化。
作用
物资分配计划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物资分配计划是国家集中物力,确保重点生产建设计划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充分发挥物资的使用效益,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物资分配计划是进行产需衔接和组织物资流通的重要依据。通过编制物资分配计划,可以预先科学地规划物资供应关系,确定各物资申请单位在计划期内分到的物章糙和品种,从而有利于有计划地组织物资流通。
(3)物资分配计划是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物资分配计划的编制,必须体现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通过物资分配计划,可以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在计划期的发展比例关系,对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物资分配计划通常由实物量分配表和分配说明两部分组成。实物量分配表列出了对物资申请单位的分配总量和主要使用方向的分配量,分配说明是对分配口径的解释以及对物资分配的方针、原则和依据等的说明。
物资分配与物资申请相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国家平衡分配的物资,由国家物资分配部门编制分配计划,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后执行。物资分配计划的下达仍按物资申请渠道逆向进行,直至需用物资的基层单位。
物资分配计划经有关领导机关批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分配指标在下达过程中不得层层克扣,也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以维护物资分配计划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