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订货是指供需双方依据一定条件进行物资供需衔接、确定供需关系的方式。有两层涵义。(1)指供需计划衔接的方式。其特征是受国家计划制约的、有组织有领导的供需衔接方式。因而它是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供需衔接方式。(2) 指计划外物资市场衔接的方式。这种物资订货不受国家计划制约,而是按供需双方协商议定的条件确定供需关系。
这种物资订货是在生产主管部门和物资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依据国家下达的物资产品生产计划和分配计划来进行的,各供需单位提报的供货明细资源量和订货明细需要量,都是计划内的物资。它又分为全国集中订货、地区集中订货、分散直接订货和通讯订货四种形式。全国集中订货是在全国范围内,衔接
国家统配物资的供需关系;地区集中订货是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衔接
地方管理物资的供需关系;分散直接订货是物资主管部门下达指令性的物资调拨单,供需双方据以办理订货手续;通讯订货是供需双方依据物资供销计划采用通讯方式寄签合同,确定供需关系。它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广泛性,属于自由购销的性质。而且,它逐渐成为重要的供需衔接方式。物资订货是牵涉面广、十分复杂的工作。对其基本要求是: 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组织领导和平衡协调工作;生产企业接受国家计划安排的订货任务,提供与社会需要对口的供货资源;物资需用单位从实际出发,订购本单位所需要的物资,避免盲目订货造成积压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