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合同分为建筑材料
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
合同当事人为供货方和采购方。供货方一般为物资供应单位或建筑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家,采购方为建设单位(业主),
项目总承包方方或施工承包单位。供货方应该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采购方则应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
物资采购合同是指具有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生产、工程物资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属于买卖合同,依照协议,出卖人转移生产、工程物质的所有权于买收人,买收人接受生产、工程物质并支付价款。一般分为
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它具有买卖合同一般特点,即以转移财产的所有权为目的,以支付价款为结价。
主要包购销物资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的要求。合同中标注的标的物应该按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产品规定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自行命名,避免产生差错。
(1)
采购合同 (2)供货方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及其他凭证 (3)产品合格单,检验单,图纸样品和其他证明文件(4)双方当事人封存的 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