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费用
海上运输中当船货处于共同危险时船长在其应尽义务之外所采取的挽救措施所支付的费用
特殊费用也叫“额外费用”,指的是海上运输中,当船货处于共同危险时,船长在其应尽义务之外所采取的挽救措施所支付的费用。
特殊费用的界定和种类
按照共同海损的定义,所谓“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可见,这里的特殊费用显然是应该计入共同海损范围的。进一步来说,只有符合“特殊费用”这一条件的费用,才能计入共同海损。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船舶遇难后被拖往避难港,而该港不是航程中预定的挂靠港,则拖带的额外费用和在该港发生的港口使费便属于特殊费用,可列为共同海损,因为这些费用不是船舶正常营运情况下计划内的开支。但如果该避难港就是原计划的中途停靠港或目的港,则原本应支付的港口费用不能作为特殊费用。因为船舶即使不遭受海难,该项费用仍然会发生。
属于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救助报酬;
2.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
3.避难港费用;
4.驶往和停留在避难港等地所消耗的燃料费;
5.修理费用;
6.代替费用;
7.垫款手续费和保险费;
8.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
9.理算费用。
参考资料
特殊费用.智库.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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