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公所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玉器公所位于周王庙弄28号,又称周宣王庙,原为玉器业行会公所所在地。该建筑建于清代,坐北朝南,现存一路三进。门东向,大厅居中,面阔三间,进深十界。前有抱夏,出斗三升栱,棹木描金。扁作四界梁,翻轩均雕刻精美。后殿三开间,两侧出厢房,据传原为周王庙,大殿前仍存花岗石圆形蜡台一座。曾作为玉器行业会所在地。院中有康熙三十一年(1692)古井一口。如今这里住有11户居民。弄边还有一口古井。花岗岩石质外方内圆形古井圈上,刻有“周王庙济急会”的铭文。是古城十大名井之一。
历史沿革
  建于清代。   
现存情况
  砖细石库门墙门局部雕花破损,木门糟朽;油漆剥落严重;院内布局凌乱,均为后期搭建平房。
参考资料
玉器公所.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玉器公所.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02 23:07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现存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