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盐务管理局
玉林市盐业管理机构
玉林盐务管理局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务管理局
和
玉林市
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区直单位,是市盐业管理的唯一机构,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的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历史沿革
玉林盐业分公司作为市食盐专营主体,肩负着全市食盐专营和普及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重任,承担着全市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拥有固定资产4210万元,职工100余人,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直属企业。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市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市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运销科、计财科、劳动服务部。
下辖陆川县盐务管理局、博白县盐务管理局、容县盐务管理局(盐业支公司)。
领导班子
潘廷卫:玉林盐务管理局局长、玉林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黎起荣:玉林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玉林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局长分管盐政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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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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