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教育局
玉田县人民政府部门
玉田县教育局,玉田县人民政府部门。
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章制度,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
二、统筹安排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规模,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
三、负责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代表县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
四、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按权限范围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中小学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师队伍管理。
五、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参与经、科、教综合改革的实施。
六、规划并指导全县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系统干部管理工作。
七、指导教育经费预算工作,依法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监督检查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的配置以及计划统计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办理教育局机关重要政务;
2、负责办理党政班子会议、局务会、民主生活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
3、负责文秘、督办、新闻宣传、信息、档案、保密、网站建设与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4、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5、负责组织、指导系统及机关政治理论学习;
6、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7、负责教育局机关管理,并协调各科室关系;
8、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党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起草、审定教育局重要文件、重要综合性材料;
10、负责教育局党委事务,指导基层学校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工作;
12、负责管理机关图书室。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科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全县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与宏观管理工作,对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2、负责系统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人事调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和拟定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
4、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负责教师录用、聘用、辞职、辞退、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奖惩等工作的管理、协调或指导;
5、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及系统教职工工资福利、两险一金管理;
6、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政工专业职务推荐、评审、聘任工作;负责系统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聘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各级校长、园长任免、考察、考核、调整、教育培训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干部管理工作;
8、负责系统的统战、知识分子工作;
9、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变更、注销工作;
11、负责特级教师及省以上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12、负责系统教职工退休手续审核审批、老干部宏观管理与服务、机关老干部具体管理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提出教育经费预算及上级下达的教育事业费专款使用建议计划;监督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2、负责系统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指导系统各单位编制年度预决算,进行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管理会计档案资料。服务基层,为基层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对系统各单位进行财务审计,负责科局级以外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离任审计工作。
4、负责系统会计队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学习。
5、负责资助学生管理工作。
6、负责系统收费管理。
7、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劳资及服务业等统计工作。
8、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9、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10、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基层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定教育系统行政监察的各项制度;
2、负责对系统各级各类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3、指导、督促各单位制定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4、开展对干部、党员和教师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5、受理监察方面的检举、控告以及被检举方、被控告方的申诉,调查、处理、检查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
6、负责对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学校行政权利公开运行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7、负责对各类信访案件的接待、统计分类、确定拟办科室及查处工作;
8、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党员、干部、教师的作风建设情况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通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系统中小学的体育、艺术教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的德育工作。
5、负责科普法制、班主任和团队建设、国防教育和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6、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实习工作。
7、负责组织推广和普及普通话及社会用字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和校本教材的审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会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基层工会贯彻实施上级工会的决议和工作要求;
2、负责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教代会机构,监督基层发挥教代会职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进民主建设;
3、负责管理所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审批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报告。
4、负责组织工会干部调查研究,交流经验,并组织培训和学习。
5、负责组织系统教职工文体活动、技能竞赛活动;
6、负责组织“五会一团”(摄影协会、书画协会、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文学协会和教师艺术团)定期开展活动;
7、负责统计系统特困教职工情况,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并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做好招生考试安全、保障工作;
2、负责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录入、审核、确认,做好报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3、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唐山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安排部署、组织管理、具体实施和督导检查;
4、负责中考体育、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5、负责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以及研究性学习、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体美实践科目考查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6、负责中考阅卷、登统工作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7、负责落实中考招生文件精神,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8、负责志愿填报工作政策宣传和辅导,做好考生、家长的咨询、服务工作;
10、负责空军招飞工作政策宣传、组织报名和体检工作;
11、负责高考结果统计、发布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幼教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担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和督导全县学前教科研工作;制定相关评价标准。
三、负责对全县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
四、负责对基层幼儿园建设和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负责做好幼儿园升级升类工作;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和登记注册管理。
六、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的检查与督导;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做好全县幼儿园年度数据统计。
七、负责幼儿园日常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及教职工年度体检的检查等。
八、负责监督基层幼儿园做好家长工作;对幼儿看护人员和家长进行育儿指导,促进幼儿教育向0-3岁延伸。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规划基建科职责
1、负责编制下达系统基建计划,提出建设方案,指导改善办学条件。
2、负责布局调整工程项目的实施。
3、负责学校危旧校舍检查、改造,确保校舍安全。
4、负责校园美化、绿化的实施。
5、负责做好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6、负责工程项目的预、决算。
7、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学校基建的统计、分析、归档工作。
9、协助计财科加强对基建费用的管理。
10、负责系统基建人员的业务培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9 18:36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