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真仙人词》是唐代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这首诗是作者
李白于公元730年(开元十八年)
游终南山,在楼观见到
玉真公主,希望得到举荐,献的一首诗,全诗运用比喻手法盛赞玉真公主仙风道骨。后来,玉真公主果真把李白举荐给
唐明皇。
李白二十四岁离开家乡,十多年来一直寻找适合自己的政治机遇,因唐代科举,需要检验身份。乡中的学子,经过初选后,首先要到尚书省报到,尚书省的户部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考查,即细查考生的家状,内容包括籍贯及三代名讳。故李白亟需有贵人推荐,因李白一生好道,玉真公主是修道之人,和道家方面的人颇有些来往。于是经
元丹丘推荐,在开元十七年时,李白就和玉真公主见了面,希望得到举荐,走上政治道路,便献上了此诗。
玉真仙人词,这首诗盛赞玉真公主的神仙生涯极其行迹。说她前往华山,作“鸣天鼓”之术,又乘龙上天,双手弄电,行于云而无踪迹,最后到嵩山,与西王母相逢。全诗一气呵成,连用往、鸣、腾、弄、行、逢等动词,显得这位“仙人”行迹飘忽,行为不凡。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自称祖籍陇西成纪(现甘肃秦安),隋末流寓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的托克马克附近)。出生地有碎叶、蜀中诸说。少居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十五岁,已有诗赋多首,开始接受道家思想的影响,好剑术,喜任侠。开元六年(718),隐居戴天大匡山(在今四川江油)读书。往来于旁郡,先后出游江油、剑阁、梓州(今四川三台)等地。开元十二年(724),离开故乡,再游成都、峨眉山,然后舟行东下至渝州(今重庆市)。开元十三年(725)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足迹遍长江中下游地区。天宝元年(742),诏征入长安,供奉翰林。天宝三载(744).因权贵谗毁,被唐玄宗赐金放还。在洛阳与杜甫相遇,同游梁宋。
安史之乱起,受永王李磷邀入幕府。永王兵败后,被判罪长流夜郎。中道遇赦放还。后卒于当涂(今属安徽)。有《李太白文集》。